第A07版:说案

谎称低价出租 连骗10余名租客40余万

上海一房租中介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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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陈颖婷

  “这个公寓环境好,价格实惠,不过得押二付六。”“好房子太抢手了,好几组中介带看,你先支付定金,我给你搞定。”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中介在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骗取众多租客款项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以合同诈骗罪作出刑事判决。

  谎称低价出租,连骗多名租客

  张某系某房产中介公司从业人员,自2022年起至2024年期间,采用冒充房东、短付长收、虚构缔约条件等欺骗手法,骗取王某、卢某某等十余名租客一次性支付的长期租金、租房意向金及中介费等款项,共计40余万元。

  2022年,张某对被害人王某谎称可以低于市场价500元的月租承租某国际公寓,但需要李某一次性支付2个月押金及6个月租金。李某付款后,张某先以他人的名义承租该公寓,再转租给王某。经查,张某承租价格未低于市场价,出租方仅要求其押二付一,但张某以短付长收的手段骗取了王某5个月租金。后张某虽在王某的屡次催促下补交部分租金,但仍造成王某损失3万余元。2023年,被害人卢某某有意承租某公寓。张某谎称公寓方要求先支付定金才能看房,骗取卢某某支付的定金1.5万元,但一直未安排卢某某看房。卢某某多次催促未果,自行联系公寓方,发现根本没有先付定金再看房的说法,才知上当受骗。2024年,张某为某公司中介短期承租某房屋,在明知房东不同意短租的情况下,谎称房东同意,且有其他租客竞争租房,需要尽快预付款项。骗得该公司3万元。

  张某骗得被害人款项后,用于个人高消费、赌博、还债,被挥霍一空。2024年6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构成诈骗,获刑4年半

  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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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谎称低价出租 连骗10余名租客40余万 陈颖婷2025-09-17 2 2025年09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