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重点

上海修法破解“谁来为失能老人签字”难题

意定监护从“纸上条款”走向“落地可感”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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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  记者  陈颖婷

  “以前总担心我们走不动、说不出的时候,儿子远在哥伦比亚,连个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人都没有。现在有了这份意定监护协议,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在上海普陀公证处,82岁的夏阿婆紧握着好友钱老师的手,眼眶泛红。日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像夏阿婆这样的上海老人,正迎来更坚实的晚年权益保障。

  托付余生:两位八旬老人的监护抉择

  上海一家养老院的午后阳光里,曹老伯和夏阿婆的房间总是收拾得格外整洁。墙上挂着一张泛黄的合影,照片里年轻的夫妻俩带着刚上大学的儿子,笑容灿烂。如今,照片里的儿子已在哥伦比亚定居30年,老两口则成了养老院里典型的“空巢老人”。

  “去年我做膝关节置换术,住院半个月,儿子只能通过视频连线着急。”曹老伯指着自己的膝盖,声音里带着无奈,“今年年初查出淋巴瘤,每次化疗都要签一堆单子,养老院的代理人权限有限,好多事还是办不了。”最让老两口揪心的是,医生曾严肃告知,若出现病危情况,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决定治疗方案,“远水解不了近渴,总不能让儿子每次都跨国飞回来吧?”这时,他们想到了钱老师。这位与曹老伯共事30多年的老同事、老邻居,这些年一直像家人一样照顾他们——帮忙买菜送药、陪同看病复诊,甚至在曹老伯住院时,每天都到医院探望。

  “当时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跟他提了意定监护人的事,没想到他一口就答应了。”夏阿婆说。钱老师的决定并非一时冲动。“我跟老曹是过命的交情,他们的难处我看在眼里。”钱老师坦言,起初家人也有顾虑,担心后续责任太重,但看到老两口期盼的眼神,他还是下定决心,“我跟妻子、女儿反复商量,她们最终都支持我,毕竟能帮老朋友解决后顾之忧,是件积德的事。”在普陀公证处,公证员详细讲解了意定监护人的职责:从医疗决策、财产管理到日常照护,每一项都关系到老人的切身利益。“当时公证员特别提醒我,要是以后我没尽到责任,老人的儿子作为监督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我的监护资格。”钱老师说,正是这种严谨的制度设计,让他更清楚自己的责任。

  最终,在公证员的建议下,双方签订了《特定情况下代理与意定监护协议》。更贴心的是,远在哥伦比亚的儿子通过视频连线全程参与,还主动申请成为监督人。“公证员告诉我,我有权要求钱叔叔定期告知父母的情况,要是他切断联系,我可以委托律师维权。”老人的儿子在视频里说,“有了这份协议,我在国外也能放心了。”签完协议的那天,夏阿婆特意给儿子发了张照片:她和曹老伯、钱老师围坐在公证员身边,手里拿着刚签好的协议,笑容格外踏实。“现在不怕了,就算以后脑子不清楚了,也有人替我们做主,儿子也不用总为我们操心了。”

  现实困境:意定监护落地难在哪?

  曹老伯和夏阿婆的幸运,并非所有老人都能拥有。在上海,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4年底,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577.62万,占总人口的37.6%,高龄、失能、空巢老人数量持续增加,意定监护制度的落地难题逐渐凸显。“我们遇到过不少老人,想指定监护人却不知道该找谁、怎么办。”普陀公证处一位资深公证员坦言,虽然《民法典》早已确立意定监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原则化”问题突出。“比如监护协议该怎么写?监护人的权限怎么界定?这些都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很多老人望而却步。”

  监督机制缺位,更是让不少老人和潜在意定监护人“不敢动”。市人大代表吴坚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以撤销监护权为导向,但对于意定监护这种特殊模式,撤销监护权可能导致老人原本的意愿落空,还会引发法定监护人与公职监护人的衔接问题。“比如有位老人指定社会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后来发现社会组织管理不善,但撤销后谁来接盘?中间的真空期谁来负责?这些问题都没明确答案。”

  信息壁垒则让意定监护“看得见、用不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民政、公证、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曾出现过法院因不知情,指定了与意定监护人冲突的监护人的情况。“有位老人明明签了意定监护协议,但住院时医院查不到相关信息,最后还是联系了远在外地的子女,耽误了治疗决策。”长寿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更让人担忧的是,意定监护服务组织的稳定性问题。“很多意定监护组织是非营利性质的,举办人能否持续投入、组织能否长期存在,都是未知数。”吴坚指出,意定监护合同是个长期履约的合同,而且“活力老人”签约后可能需要很多年的时间才会进入监护职责履行期,不排除会发生“活力老人还健在但意定监护人组织已经消亡”的极端例子。

  基层组织的“畏难情绪”也制约着意定监护的推进。长寿路街道永定新村居委会干部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收到公证处发来的意定监护“公函”,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担心要是出了问题,居委会要承担责任,毕竟我们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去监督。”该干部坦言,直到《普陀区居村(委)干部参与意定监护事务软法指引》出台,他们才有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修法破局:从“原则性”到“可操作”的跨越

  而这次修法,就是要让意定监护从“纸上条款”变成“老人能摸到的保障”。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张婷婷表示,根据本市近年来的实践,《修改决定》细化意定监护实施,推动意定监护“落地可感”。《修改决定》明确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与居村委、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进行协商,邀请他们见证现场情况。以前有些老人觉得公证流程复杂,现在可以邀请居村委、养老服务机构见证。市民政局副局长娄国剑解释,民政部门还会制定见证活动指引,对基层组织进行培训。信息共享的推进,则解决了“各部门信息不通”的痛点。根据新条例,民政部门将探索开发意定监护信息归集平台,整合公证、法院、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娄国剑透露,目前平台的前期调研已经启动,力争尽快上线。

  针对基层组织“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新条例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修改决定》鼓励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将意定监护协议信息告知民政部门或者居村委,民政部门可以探索依法为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提供协议信息查询服务,同时,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担任监护人或者提供监护监督等相关服务,并强化民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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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重点 A02意定监护从“纸上条款”走向“落地可感” 陈颖婷2025-09-29 2 2025年09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