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整治“内卷”式竞争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今起施行

王葳然

本文字数:609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自今日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关于治理“内卷式”竞争的规定、关于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规定,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本次修订的亮点中,有关治理“内卷式”竞争的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强化平台责任,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在关于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方面,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滥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同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关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

  此外,在完善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方面,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增加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贿赂的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指使他人”进行商业诋毁,并将商业诋毁的对象由“竞争对手”扩展为“其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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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整治“内卷”式竞争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 王葳然2025-10-15 2 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