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天平守沪

大学毕业便成公司法定代表人?

这场庭审直播指引大学生理性创业

何忠婷/陈哲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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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忠婷  陈哲禹

  10月10日下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走进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就一起大学生合伙创业纠纷案进行巡回开庭,并当庭宣判。

  本次庭审采用“沉浸式庭审实况+代表委员访谈+庭后深度普法”的创新模式。庭审还通过多个平台同步直播,吸引22.2万人次在线观看。

  庭审直击:大学生合伙创业却分道扬镳

  2024年5月,原告周某与本案被告韩某、刘某、闵某及第三人翁某、罗某等人出于对射箭的共同兴趣而决定一起经营一家射箭馆,既能投资创业又能满足兴趣爱好。为更好地运营射箭馆,大家决定设立一家公司,便于后续推广。

  考虑到周某作为2024年毕业的应届大学生,能够享受包括低息贷款在内的多项创业扶持政策优惠,所以被告韩某等及第三人翁某等五人决定让周某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并与其他当事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但后续由于翁某等未能将投资款足额支付给周某,导致公司资金不足以支付租金,公司被诉至法院。公司涉诉后,周某发现公司面临大额资金缺口,于是诉至徐汇法院,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等人的《委托投资协议》解除,请求确认被告韩某、刘某、闵某及第三人翁某、罗某等人为被告公司的股东,并要求被告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他当事人予以协助,将股权“返还”给上述主体。

  《委托投资协议》的性质应该如何认定,是股权代持协议还是委托投资协议?庭审现场,原、被告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围绕这一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并进行举证质证。

  经休庭评议后,合议庭最终认定各方之间系股权代持关系并据此当庭作出判决,确认相关《委托投资协议》已解除,确认原告持有的部分被告公司股权应分属被告韩某、刘某、闵某和第三人翁某、罗某,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现场访谈:巡回审判教育意义深刻

  庭审结束后,现场观摩了庭审全程的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资深高级合伙人杨军,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诚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马瑜和上海市闵行区政协常委、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副教授、民进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委员彭崇胜与在座师生分享感受体会,并结合自身职业经历提出中肯建议。

  杨军代表认为案件中原告之所以卷入纠纷,核心原因在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建议当代大学生无论是什么专业都应当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有利于在今后就业以及创业中保护好自己。同时,她高度肯定徐汇区人民法院此次巡回审判进大学校园、进法学院系的安排,“真实庭审的旁听,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法学理论知识在司法实务中是怎样适用的,帮助同学们缩短理论和实践的距离。”

  马瑜代表表示这是第一次到校园参加这样的庭审活动,十分新颖。结合从业经验,马瑜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可能会面临两方面风险:一是来自市场的外部风险,要选择有发展潜力的朝阳行业,关注相关的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产业的上下游等因素;二是来自公司的内部风险,如合作伙伴和股东的选择、股权架构、注册资本金、经营模式等问题。因此,要有强烈的风险控制意识与能力,也希望今后法院、高校以及社会力量共同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引和支撑。

  来自高校的彭崇胜副教授则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观察视角,他关注到近年来包括创新创业在内的自由职业模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这说明毕业生的职业观念正在改变。彭崇胜认为大学生知识储备丰富、知识结构较新,想象力与创造力也处于高峰期,在创新创业方面具备天然优势,但希望大家充分关注创业存在的风险,避免像案件原告一样陷入困境。

  为进一步阐明法律关系、提示法律风险点,访谈结束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沁怡与案件审判长宋思杰一起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为青年朋友带来法律建议和实用指引。

  精心挑选与大学生相关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走进校园,邀请在校师生观摩庭审,为同学们送去最真实的法律实务课程和普法教育课堂,这是徐汇法院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普法实效的一次有益尝试。

  徐汇法院将进一步利用好巡回审判的普法平台,持续推动巡回审判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积极回应基层治理需求和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扩大法治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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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天平守沪 B02大学毕业便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忠婷/陈哲禹2025-10-17 2 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