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律人手记

“房子是我的!休想让我搬走”

“打开”被锁上的老宅与心门

周杰/王少坤

本文字数:2589

漫画:崔缤予

  □  周杰  王少坤

  2025年4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练塘古镇上的一处老宅被强制腾退,这座承载着历史记忆的“区级文保建筑”从沉睡走向新生。

  一切尘埃落定,我也松了一口气,这中间曲折远比“腾退”二字复杂得多。

  “房子是我的!你们休想让我搬走!”还记得我第一次致电被执行人老陈,电话那头的他情绪激动、态度坚决。

  老陈的声音像一把锁,锁上了老宅,也锁上了心门。

  廿载纠葛,老宅里的“死结”

  故事,要从1992年说起……

  那时,老陈作为练塘镇供销社的员工,在这老宅里开了间理发店。后来,老陈的女儿也出生在老宅,这里成了他工作和生活的“家”,承载着他最朴实的记忆与情感。

  2001年,供销社改制,老陈提前办理了退工手续,却自行强占老宅不肯搬离。

  时光荏苒,2017年老宅被列为“区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供销社因集中清理资产,多次与老陈协商退回老宅,还提供了另外两处供选租赁房的方案,可老陈始终坚决地拒绝。

  “这房子是我提前退工分房得来的,我绝对不搬!”老陈怒气冲冲,不肯妥协。

  无奈之下,供销社向我们所在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陈腾退老宅。

  2022年,法院判决支持供销社。可老陈的态度像一扇锈死的铁门,每次沟通都尖锐刺耳。判决书在他眼里不是终点,而是又一轮抗争的开始。

  案子到我手上,我顿感压力,早就听闻老陈是个难劝的“倔老头”。

  在一次执行谈话时,老陈把我们挡在门外,情绪激动地对我说道:“那3000块的差额,他们也一直没退给我!”

  幸亏我在这次谈话前做足了准备,知道他这句话所指。2001年,老陈办理退工手续时,供销社应给予老陈经济补偿2.4万余元,老陈提出要购买老宅,但供销社未同意,老陈便拒领这笔退工补偿款,而领取补偿款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因此这笔钱一直还在账上。

  但老陈坚持认为当初退工补偿款应是2.7万元,老宅当时价值2.4万元。自己拒绝领退工补偿款,便是将这2.4万元用于抵扣老宅的购买款,退工补偿款仍有3000元缺口,供销社始终未退给自己。

  我追问老陈:“你说的这些有没有书面依据或者签字材料?”

  老陈明显有点心虚:“那时候都是口头说的,哪有什么字据……”

  老陈无法为这一说法提供证据,他的“坚持”也从未得到任何一方的确认。

  更让我揪心的是老宅本身:年久失修、临河而居,隐患重重,早不宜居住。屋里的液化气钢瓶、堆积如山的塑料瓶和废纸壳,像随时会炸的“火药桶”,既危及老陈自身安全,也危及文物安全。

  我指着屋内的废纸壳对他说:“老陈,这些东西很不安全,容易着火,楼梯也不稳,住在这里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老陈叹了口气,但还是一口回绝:“我不搬,这里就是我的家!”

  强制腾退,风险重重。若不执行,法律权威、文保责任、供销社权益,皆无着落。

  通知屡达,公告期满,房门依然紧掩……

  但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

  一场精密如绣的“拆弹行动”

  我深知,强制腾退就像法律赋予的利剑,挥好这把剑不能光靠力气,还得有“绣花”般的细致和温度。

  再三思考后,我决定从老陈最亲近的人入手,一步步融化他内心的冰墙。第一个突破口,是他的女儿。

  电话刚接通,那头的语气就硬邦邦地砸过来:“我爸的事我管不了,你们别来找我!”像极了老陈那堵推不动的墙。

  我没有放弃,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三次……

  我再次拨通老陈女儿的电话:“老宅年久失修,随时可能坍塌,楼梯又陡又破,你爸爸上下楼很危险。屋里堆积了很多易燃物,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你相信我,我肯定给你爸安顿好。”

  几次沟通下来,老陈女儿的语气缓和了不少:“我能看出你们做了不少工作,想得很周到,我试着跟我爸说说看。”

  “叫我女儿劝也没用!不搬,我就是不搬!”老陈一如既往地拒绝。

  刚性,是底线,是保障。

  执行工作已如箭在弦。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联合练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精心绘制了一张腾退“作战图”。

  我带队提前到达老宅,仔细勘查现场,把易燃物和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照片压在案头最显眼处,标记好每一个潜在风险点。

  腾退当日,我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海港现场调度执行。法警拉起警戒,全力守护安全秩序。消防车、急救车随时待命,专业医护人员近在咫尺,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健康安全。

  在强制腾退的过程中,公证处人员手执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过程,确保执行工作依法高效推进。每一件物品,都经过仔细清点、登记、装箱、搬运、存放,一丝不苟地保护着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腾退的“强制”,是程序的刚性,而非态度的蛮横。

  柔性,是理解,是出路。

  刚性的框架内,我们努力编织温暖的经纬。

  妥善安置,不是敷衍,而是“安家”。在居委会的调解室里,我和老陈的亲戚、居委会的老熟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老陈坐在一起,推心置腹地释法说理。

  “老宅是我的家,住了这么多年有感情,我还能搬去哪?”老陈也终于向我坦言他心中的顾虑。

  “老陈,你别担心,新地方哪里不合适,随时给我打电话,我上门来帮你解决。”

  也许,正是一次次在细微处的替他着想,轻轻叩开了老陈心中的那扇门。

  我将“新家”的照片拿给老陈,他反复看了许久、沉默了许久。他指着照片,语气缓和地说:“看着顺心,东西也都归置好了。一个人住,挺舒坦,挺好。”

  后来,当老陈站在窗明几净、家具齐全的新家时,他感叹道:“这里比老宅干净清爽。”

  从老陈的话语中,我感受到搬迁的喜悦、便利的生活让他感到踏实和安心,很难将现在心平气和的他与过去情绪激动的老陈联系起来。

  这是老陈开启新生活的起点。

  老宅焕新,人心渐暖,公平正义铺到家门口

  房屋交付给供销社的那一刻,并非句点。我深知,让老陈放下老宅并不容易,老陈心中的结,仍未“彻底”解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于基层,功夫更在“腾退”后。

  老陈搬进了新居,但我始终关注着他,联动属地居委、信访干部等组成“后援团”定期回访。

  “是生活有难处?是心里有疙瘩?”对老陈提出的每个诉求,我协同相关部门,像拆解一团缠在一起的绒线,合理的,依法依规积极解决;疑惑的,耐心解答释法明理;不满的,专业疏导化解矛盾。

  如今,供销社已与青浦区文旅局对接,图纸摊开,修缮计划启动。这座曾陷于纠纷的老宅,即将洗去尘埃,重现原貌,融入练塘古镇的文旅画卷,讲述新的故事。

  而曾经信访室里的常客,紧绷对抗的老陈,如今也会在遛弯时,惬意地看人下棋。

  当老宅焕新,当人心渐暖,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才真正铺到了百姓的家门口。

  (作者介绍:周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科副科长、四级高级法官;王少坤,上海法院第三期实习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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