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投诉调查

近18万订婚宴附赠一克拉钻戒 领取遇“闭门羹”

法院:酌情退2万元

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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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章炜

  筹备婚礼本是人生喜事,可密先生却因一场纠纷烦心事不断。2020年,他与上海一家婚庆公司签订婚礼服务协议,支付近18万元费用后,本可领取一枚附赠的一克拉钻戒,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为维护自身权益,密先生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9万元。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近18万元订婚礼,附赠一克拉萧邦钻戒

  2020年5月,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密先生开始筹备婚礼相关事宜。经过一番挑选,他与一家婚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于当年的5月31日签订了《婚礼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婚庆公司为密先生提供婚宴和婚庆一站式服务,婚礼时间定在2021年2月27日。婚宴和婚庆费用合计17.858万元,并附赠一枚萧邦联名的一克拉钻戒,钻戒需客户自行前往香港领取。

  婚礼举办前夕,婚庆公司将钻戒的取货单交给了密先生。取货单上清晰载明了密先生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具体的取货地址——位于香港太子大厦内的萧邦专卖店。同年2月26日,密先生按约付清了17.858万元的全部婚礼费用,满心期待后续能顺利领取钻戒。

  拿到取货单后,密先生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一直没能抽出时间前往香港领取钻戒。其间,他曾多次就钻戒领取事宜与婚庆公司工作人员沟通。从密先生提供的与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2021年5月27日,他询问“钻戒一直不去取的话要紧吗”,对方回复“也没事”,让他暂时放下了顾虑。到了2021年11月16日,密先生又主动询问“你们还能帮忙去香港取钻戒吗”,并解释“快一年了没机会去取回来”,工作人员则以“我们这一年也没同事去香港……”为由婉拒。

  此后,密先生分别在2023年4月1日、2023年8月3日两次询问婚庆公司是否有同事前往香港,希望能委托对方帮忙领取,但均未得到肯定答复。2024年12月12日,密先生终于有了前往香港的计划,他再次联系工作人员,询问“我们要去香港拿钻戒的话需要预约吗,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准备着手办理领取事宜。然而,相关人员的回复却让他彻底傻了眼,对方告知钻戒早已领完,现在已经无法领取。

  “婚宴差价相当于钻戒价值,赔偿9万元不过分”

  在庭审中,密先生当庭拨打了婚庆公司提供的两个联系电话。其中一名接听者表示,自己曾是婚庆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月离职,并称公司之前赠送的钻戒早已领完;另一名接听者则称,自己是婚庆公司与钻戒品牌对接的工作人员,赠送钻戒的活动从2018年开始,总共只准备了500枚,2022年就已经全部领完,现在已无法领取。

  种种说法让密先生十分气愤。他认为,婚庆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从未告知自己钻戒数量有限、领完即止,也未提醒过领取有时间限制,导致自己错过了领取机会,对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要求婚庆公司赔偿9万元。

  在庭审中,密先生围绕自己的索赔金额提供了多份证据。他提交了一份婚庆公司当年的宣传广告。广告内容显示,“现预付999元,即可获得价值18万元萧邦一克拉钻戒一只,活动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同时还提到“即日起,凡在外滩店伊甸花园厅内预订婚宴的新人现场即可获赠精美礼品一份,还能领取由萧邦提供的联名限量款一克拉钻戒,限定500枚”。密先生表示,当时婚庆公司并未主动告知钻戒的价值、款式和数量,但从广告内容能看出,该钻戒价值高达18万元,这是自己主张损失的重要依据之一。

  密先生还提供了与婚庆公司相关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2025年2月16日,他以咨询者的身份询问该公司客服10桌婚宴的报价,对方回复“我们一站式服务,整个套餐包含婚宴和婚庆,您只需要自备烟酒婚车,全部包含下来平摊到每桌均价8000多元至10000多元”。按照这个价格计算,10桌婚宴加婚庆的总费用仅需9万多元。密先生认为,自己当年支付了17.858万元,远超当前市场同类服务价格,差价部分其实就相当于钻戒的价值,如今钻戒无法领取,这部分差价损失应当由婚庆公司赔偿。

  此外,密先生还提交了一份网页截图,截图中显示一款萧邦品牌戒指(主石为0.7克拉钻石,另有18颗碎钻)的价格为10万元。他以此类推,认为一克拉钻戒的价值必然更高,自己主张9万元损失并不过分。

  法院:消费者自身责任为主,婚庆公司存在瑕疵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系争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合同约定婚庆公司提供婚宴、婚庆等服务,密先生支付费用17.858万元。

  法院认为,系争协议另手写了“一克拉钻戒”,根据婚庆公司的宣传广告及密先生的陈述,该钻戒系婚庆公司附赠给密先生,基于消费者对钻戒高价值的普遍认知,赠送钻戒已成为吸引密先生购买婚庆公司婚礼服务的重要因素之一,且双方将钻戒写入了系争协议,该钻戒已构成系争协议的一部分,属于婚庆公司的合同义务。

  婚庆公司在密先生付清尾款前已经将钻戒提货单交付给密先生,已完成了主要交付义务,但是婚庆公司并未举证其已告知密先生钻戒数量有限且领完为止,存在一定瑕疵。密先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前往香港领取钻戒,承担未能领取到钻戒的主要责任。

  鉴于此,结合密先生婚礼套餐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法院酌情确定婚庆公司退还婚礼费用2万元。综上,法院判决,婚庆公司应支付密先生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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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投诉调查 B08近18万订婚宴附赠一克拉钻戒 领取遇“闭门羹” 章炜2025-10-21 2 2025年10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