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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前三季度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00余件

先施工后招标等行为屡禁不止

季张颖

本文字数:989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建设工程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资金投入量大、市场参与者广泛、法律关系复杂,直接关系社会经济稳定运行和公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在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比数量较高。最高检昨天发布消息称,2025年前三季度,共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00余件,在所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类型中位居第2位。建设工程从招投标、签约到履约施工的全流程,易产生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高度重视。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先施工后招标、招标改议标等行为屡禁不止,突破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类型。在部分建设工程中,存在先施工后招标、轮流坐庄、围标、招标改议标等违法行为,违反招投标管理制度,破坏市场秩序。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甲开发公司将案涉住宅楼项目发包给乙建筑公司,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是回迁安置房项目,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但未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方,而是采用议标方式定标。

  此外,存在以劳务分包、内部承包等方式掩盖违法转包、分包,部分无资质主体违法承揽项目等现象。劳务分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完成具体施工行为,劳务分包企业只负责提供劳动力、小型机具和辅料,不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或提供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内部承包通常是指与施工企业具有劳动关系的在册员工承包工程的部分具体施工工作,施工企业需要为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技术、设备、材料等支持,并统一管理财务。实践中,承包方或以劳务分包名义将案涉工程整体交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或以内部承包名义将工程分包给与其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进行施工,应认定为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通常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存在安全责任风险。

  另一个问题在于,实际施工人最终所获工程价款多低于工程预算价款,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难保证。建设工程经多次分包、转包后,每一环节都会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由此导致实际施工人最终获得的工程价款,可能低于工程造价。为了确保施工利润,实际施工人可能会采取使用劣质材料、简化施工工艺等方式压缩施工成本,难以保证施工质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与司法审判、建筑行业监管联动,推动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积极维护建筑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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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先施工后招标等行为屡禁不止 季张颖2025-10-22 2 2025年10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