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郭女士和冯先生意外有了“爱的结晶”,但他们的感情却没能修成正果。感情破裂后,冯先生表示:“你的孩子不能确定是我的,我不会负责!”
面对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又拒绝亲子鉴定的冯先生,郭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因为工作结识
在郭女士来电咨询之前,她的朋友向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些情况:郭女士今年30岁,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但孩子的父亲避而不见,始终否认女儿是他的,也不愿付抚养费。
由于情况特殊,郭女士跟我约了几次面谈,但都临时取消了。最终,我们决定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她的情况。
“女儿原本是我们‘爱的结晶’,没想到在我怀孕后期,我们的感情发生了变故,最终我是独自一人在医院生下了孩子……”
郭女士告诉我,孩子的父亲冯先生是她在工作中认识的客户,平时经营一家公司。
“我们因为工作关系结识,后来他对我展开了追求,起初我一直是拒绝的。因为他年纪比我大很多,还曾经离异并有一个跟随前妻生活的儿子。”
但在冯先生的不懈追求下,郭女士的态度慢慢有了松动。“我觉得他起码从一开始就对我十分坦白,包括告诉我自己的真实情况。而且后续他在工作中帮了我很多忙,让我渐渐对他有了一些好感。”
感情更进一步
在做了近一年的普通朋友之后,冯先生邀请郭女士在休年假时一起外出旅游,对于是否接受这一会让关系发生质变的邀约,郭女士犹豫再三。
为此,她先约了几个闺蜜和冯先生一起吃饭,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冯先生的闺蜜们都和他聊得十分投机。
在饭桌上,冯先生表示旅游目的地和行程都由郭女士决定,他会安排好买机票和订酒店乃至在当地包车找向导的事宜。
当天冯先生把郭女士送回家后,她和闺蜜聊到了深夜,大家都对冯先生表示了认可,支持他们的感情更进一步。
最终,郭女士和冯先生一起去日本玩了一周。回国前,冯先生还在免税店买了不少东西,让郭女士回国后送给闺蜜和其他亲友。
意外怀孕分手
经过这次共同出游,郭女士和冯先生确定了关系,随后郭女士搬去和冯先生同居。
没过多久,郭女士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当手足无措的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冯先生时,对方表现得既惊讶又高兴,他让郭女士把“爱的结晶”生下来,还表示要尽快筹办婚事。
“我第一次产检是他陪着一起去的,后来他还陆续陪我去过几次,直到我发现另一个‘她’……”。
郭女士说,此后的发展就像小说里的情节一般,她偶然发现冯先生在外地有一个情人,冯先生好几次自称出差,其实都是去了那里。
虽然有孕在身,但郭女士毅然决然地和冯先生分了手,搬回了自己的住处。而冯先生也表示:“你的孩子不能确定是我的,我不会负责!”
最终,郭女士在家人和朋友的照顾下生下了女儿。
鉴定确定关系
根据郭女士介绍的情况,我告诉她,如果冯先生愿意配合做亲子鉴定,自然可以解除他的疑惑,从科学角度确定他和孩子是否存在亲子关系。
但是,基于冯先生抗拒的态度,郭女士也可以考虑提起确认亲子关系的起诉,要求由法院来确认亲子关系。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并不能强制要求冯先生做亲子鉴定,但如果他拒绝鉴定,而郭女士有初步证据证明冯先生是孩子的父亲,冯先生却仍然拒绝鉴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情况,确认郭女士关于冯先生和孩子具有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
“那么,我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郭女士进一步询问。
我告诉郭女士,主要应当围绕她和冯先生曾经同居并发生亲密关系来举证。
比如,他们所住公寓的监控录像,她和冯先生在那段时间的聊天记录,她和闺蜜讲述相关情况的聊天记录,以及了解情况的闺蜜的证言等。
由于郭女士怀孕后,冯先生还曾陪伴去进行了几次产检,这方面的证据也是需要搜集提交的。
此外,冯先生和郭女士关系破裂后,双方还曾有大量聊天记录,虽然冯先生始终否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但他也承认了和郭女士同居并有亲密关系的事实。
我认为,郭女士如果能收集整理这些证据,那么在诉讼中很可能被认定对于自己的主张提供了“必要证据”,冯先生不能再回避亲子鉴定,否则就可能被法院判决确认和郭女士的孩子具有亲子关系。
拿着我给的法律意见和相关证据,郭女士和闺蜜一起约冯先生进行了谈判。
经过考虑,冯先生答应了配合进行亲子鉴定,而鉴定结果并无意外:冯先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基于这个结果,冯先生答应在孩子成年之前,每个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给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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