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张颖
本报讯 夫妻二人经营一家餐饮店,却在“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优惠活动中嗅到了“商机”,在得知自家餐饮店有使用该消费券的资格后,便打起了“薅羊毛”的主意。近日,经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
据悉,赵某某、周某某是夫妻,周某某负责联系熟人抢券并核销,赵某某明知妻子周某某实施上述行为,不仅把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给她收虚假订单的钱,还按她的要求转账。就这样,餐饮店在没有任何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200多份订单,骗取国家补贴共计7万余元。这些订单的消费金额恰好都是1000元,刚好能够核销“满1000减300”的餐饮消费券,其中有100多份“100杯可乐”的订单。
今年5月,杨浦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周某某、赵某某提起公诉,并督促退赃,挽回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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