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本报讯 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两者间如何构建高质效衔接机制,共同促进法律实施、保障司法公正?近日,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政法委联合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区法学会举办《静安区民事行政案件评查机制运行十周年白皮书》发布会及“党委政法委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融合路径与机制创新”研讨会,探索监督融合路径。
《白皮书》显示,自2015年起,静安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区人民法院协同支持,区检察院聚焦民生重点,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十年来,这一机制构建了“自查自纠+集中评查+联席会议+监督反馈”的工作闭环,围绕立案登记制、执行案款清理等主题开展专项评查,累计评查案件2100余件。
“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事后监督到过程监管,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白皮书》用三组关键词,概括了十年来的转变。更重要的是,监督范围从立案延伸至执行,形成了全流程监督格局。“这一机制不仅为案件评查提供了制度支撑,更成为区域治理的‘法治引擎’。”静安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强指出,该机制为权益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及办案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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