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盛况空前之际,11月6日下午2时,一位非洲客商匆忙走进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派出所求助称,其曾向辖区某公司订购机器设备并支付70万美元全款,现因故要求退款却遭拒绝。
值班警长立即启动“三所联动”机制,将涉事中方公司负责人张某请至派出所,并与司法所调解员共同开展处置工作。调解过程中,民警与调解员协同配合,分别从法律和治安角度介入。
经了解,非洲客商借着进博会契机来华采购,经介绍到辖区某公司考察设备。在选中5台设备后,他询问其中一台特殊型号设备的定制时间,得到“约需20天”的口头答复后便支付了全部货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随后,双方在运费问题上产生分歧。客商转向其他公司购买了同型号机器,于是要求原公司退款。而中方公司负责人表示已下单订制特殊设备,要求客商支付30%违约金。
“口头协议”如何履行?面对纠纷,民警从维护治安稳定的角度介入疏导,调解员则从法律专业层面进行分析。经过近两小时的协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中方公司全额退还货款,而客商则支付部分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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