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实务探索 2025年11月25日
  • 共同诉讼的管辖确定   □ 乔林   在同一诉讼中原告或被告为两人以上,共同起诉、应诉的情形,为诉的主观合并,即共同诉讼。目前,共同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较少,实务中往往争议较大,导致在案件管辖确定中出现执法不统一的情形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 实务探索 B02 2025-11-251 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