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学院

“《民营经济促进法》背景下的企业刑事风险治理”论坛综述

刑事司法如何守护民营经济发展

朱非

本文字数:749

  □  记者  朱非

  日前,“砺剑与护航:《民营经济促进法》背景下的企业刑事风险治理”论坛在徐汇区西岸国际人工智能中心举行。本次论坛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与民营经济的刑事司法保护,重点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企业如何做好刑事风险防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李睿教授结合社会高度关注的两个逃税案件系统阐释了逃税罪免罚条件的新发展。她认为,若行为人系初犯,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及滞纳金且全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她还细致解读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新规带来的变化,认为新规体现了浓厚的人文关怀色彩,鉴于应纳税款及滞纳金往往金额高昂,新规允许行为人在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延缓、分期缴纳,充分体现了刑法的宽宥。

  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院长吴允锋教授结合数起典型案例深入探讨了实践中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的突出问题。他表示,目前实务中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存在司法区域化的倾向,不同地区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法律适用争议较为突出,期待法学同仁就上述问题给予进一步关注与思考。

  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魏昌东教授表示,由于数据权力的异军突起且市场支配地位凸显,数据权力管理中所有人与管理人分离,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滞后性,当前民营企业内部新型腐败犯罪大案频发,“数据权力滥用型腐败”已成为亟待关注的问题。针对互联网企业中的“技术精英型”腐败,目前由公权力直接介入存在较大难度,互联网企业应积极推动“预防型”治理,建立专门的反腐败部门,强化内部监督,做好事前预防。

  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徐汇区法学会、徐汇律工委指导,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共同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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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2刑事司法如何守护民营经济发展 朱非2025-12-10 2 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