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

论智慧矫正对基层司法公信力的影响

——基于上海市高桥镇社区矫正的案例分析

王芳/郑超

本文字数:2497

  【内容摘要】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有效运行的核心支撑,也是国家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在基层实践中,“智慧矫正中心”的建设正以社区矫正数字化为突破口,为司法公信力的实质性提升提供了实践路径。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智慧矫正系统的应用实例,是数字技术赋能基层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典型代表。本文拟通过对高桥镇智慧矫正实践开展“解剖麻雀”式的个案分析,系统梳理其成效与经验,审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索技术治理赋能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内在机理与优化路径,为矫正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与执法公信力提升提供参考。

  【关键词】智慧矫正  司法公信力  技术治理

  □  王芳  郑超

  一、引言

  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体系有效运行的核心支撑,体现为司法获得社会认同与公众信任的能力。智慧矫正系统通过自动化数据采集、智能研判与指挥调度等功能,不仅提升了执法效率与矫正精准度,也有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与规范性,强化司法公信力。然而,当前实践仍面临形式主义、数据安全、数字鸿沟及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研究多聚焦社区矫正基础理论,对智慧矫正的运行逻辑及潜在风险探讨不足。因此,有必要系统总结先进经验,厘清其应然路径与实然挑战。

  基于此,本文致力于回答以下问题:数字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效能与限度如何?智慧矫正系统对基层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其作用机制与优化路径如何?

  二、高桥镇智慧矫正的实施现状

  (一)背景

  自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国家明确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随后,司法部陆续发布《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为各地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与操作指引。在此背景下,以数字化为抓手的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展开,成为基层司法改革与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实践。

  (二)案例概述

  截至2024年11月,高桥镇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3人,其中男性42人、女性11人,以外省市户籍为主(46人)。矫正对象中一级管理15人,二级38人,矫正期限多集中于一年至三年区间(36人)。所涉犯罪类型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主(各17人),另有侵犯财产罪15人。在矫正实施体系中,公安、法院及监狱管理机关作为决定主体,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社工、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执行。自2022年8月智慧矫正终端投入使用以来,系统已累计办理入矫手续185人次,开展远程视频点验8次,组织线上学习561人次且参训率达100%。系统自动识别越界行为6例,经核实后实际处置5例,包括训诫1人、警告3人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有效实现了监管精准化与执行效率的同步提升。

  三、研究结论

  第一,智慧矫正系统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司法决策与执行过程趋于客观、规范。高桥镇智慧矫正系统应用从三个方面强化了司法公正性。其一,增强决策客观性。在判断矫正对象是否违规外出时,平台可调取完整定位轨迹为执法人员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支持,减少主观判断偏差。其二,推动执行标准化。矫正对象可通过“社区矫正执法APP”在线完成报到、日常报告、请销假等流程,杜绝人为操作差异。其三,增强执行认可度。高桥镇系统曾精准发现一名对象未经报备跨市外出,在其无法自证的情况下依法予以训诫,当事人最终承认错误并认罚,此一过程通过技术结果的客观性有力地支撑了执法决定的权威性。

  第二,智慧矫正通过全过程数据记录与信息共享,构建了可追溯、可监督的司法执行机制。依托一体化平台,高桥镇执法案件和矫正工作全线网上流转,关键音频、视频及文书资料统一归档,并形成了市、区、镇三级联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其中,矫正对象从入矫宣告到解矫审核的所有执法环节均在系统中留存电子档案,可供上级机关与社会监督机构调阅核查,增强了执法过程的可视性与公信力。

  第三,智慧矫正依托数字化平台与自动化系统,显著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与工作效能。一方面,高桥镇司法所通过电子定位、智能感知与自动预警实现24小时无缝监管,提升响应速度。例如,系统一旦识别越界行为,会立即推送告警信息,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处置。而自助矫正终端与执法APP的普及,使矫正对象可在线完成日常报告、申请外出等事务,有效节省双方时间。

  第四,尽管智慧矫正在提升高桥镇司法公信力方面成效显著,其在全面推广过程中仍面临多重现实挑战。一是技术基础薄弱,系统稳定性不足导致定位信号时有中断,影响越界报警的及时性。二是队伍力量不足,当前5名工作人员需管理53名矫正对象,并兼顾调解、普法等多项职责,专业培训欠缺,难以充分开展技术化矫正。三是制度保障不完善,设备采购标准不一导致自助终端类型多样,缺乏统一性。同时隐私保护与数据责任界定不清也存在潜在法律风险。最后,系统设计偏重程序化监管,缺乏对矫正对象心理状态与社会融入的柔性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深层效果与长效融入。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技术研发与设备升级

  针对定位不准、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应引入高精度卫星定位与地理信息系统(GIS),提升复杂环境下的定位可靠性。推动系统软硬件迭代,融合云计算与边缘计算技术,提高数据的采集、处理与传输效率,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动态实时监管,为科学矫正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贯彻“以人为本”矫正理念

  重视矫正对象的数字社会属性与个性化需求,突出人的主体性。在依法规范信息收集与使用、防范技术滥用侵害隐私的前提下,依托智慧教育平台实施个性化矫正,以提升实效、体现关怀,并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

  (三)优化组织结构与人才建设

  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履职监督与责任追溯。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培养兼具管理与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司法、社会、心理、信息技术等多领域协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矫正支持网络。

  (四)健全监督体系与信息管理

  完善内部监督与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项目执行等关键环节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建立数字化业务流程监控系统,强化社会监督与舆情反馈机制,构建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系统性监督框架,全面提升矫正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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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综合 A03论智慧矫正对基层司法公信力的影响 王芳/郑超2025-12-19 2 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