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五部门发文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

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季张颖

本文字数:784

  □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规范网络招聘市场秩序,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等5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通知明确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网络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

  通知要求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监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发布招聘信息,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各地要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应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有关网络平台及时警示提醒、撤销删除、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并及时报告有关处置情况。

  通知明确要强化账号注册管理。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实施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进一步完善用户协议,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权利义务。同时要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明示账号资质信息,并规范招聘信息格式标准。

  通知强调,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网络平台应强化对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严禁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欺骗、误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加强算法和支付监管,不得为虚假招聘信息引流推优,不得与违法违规或与招聘培训无关的金融产品建立链接。

  网络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对相关风险账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行实名核验;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告、限流、屏蔽删除、断开发布链接、注销账号等措施,暂停或终止有关服务,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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