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柳 燕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嘉 宾
侯 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虞 浔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
邹 鹏 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
纪 华 普陀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持续加快,综治中心作为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其规范化建设具有特殊意义。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有关文件,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基于基层实践情况,有必要对综治中心建设进行系统回顾与深入思考,以进一步厘清方向、优化机制。
“综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简称
侯猛:“综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简称,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由中央正式提出。“综治”概念的提出,与当时“严打”政策的实施密切相关,但又不能局限于打击犯罪,还要强调预防与后端治理并重,于是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理念。1991年,中央专门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员会”),标志着综治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综治从构想走向实体建设,离不开组织体系的支撑。自1991年综治委员会成立以来,综治制度逐步完善。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首次提出要推进县以下综治中心建设。2019年,《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次规定设立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强化人、财、物保障。2025年,中央政法委已明确提出,要推动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我认为,未来各地检察机关需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综治中心参与路径与履职模式。
对综治中心的布局在逐步细化和落实
虞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政法综治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自2019年起,政法领域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和法律相继出台,为综治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保障。
刚才侯教授也提到,2019年1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次规定设立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赋予其明确的职责定位。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对县级以下综治中心的功能作出明确界定,突出其在多元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2025年3月,中央政法委在福建漳州、厦门召开现场推进会明确要求,除需新建场地的外,2025年年底全部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直辖市下辖区县参照执行;至2026年,基本实现省、市、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回顾中央的重要文件,可以发现中央对综治中心的布局是一以贯之的,也在逐步地细化和落实。
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多中心功能合一”
邹鹏: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根据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党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此外,还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纪华:根据中央政法委《意见》的规定,综治中心被赋予两大核心职能:一是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防范社会治安风险,与此同时,还提出了要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多中心功能合一”的理念,旨在统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办信访服务中心及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有关功能。通过整合分散在各个条线、各个部门的职能以及资源,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2021年以来,普陀区不断探索和深化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实践,提出建设“靠谱解纷中心”,推动全区10个街镇实现实体化建设,旨在打造群众家门口一站式的解纷阵地,以机制建设推动各类解纷资源向基层一线汇聚,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在普陀区委政法委牵头推动下,构建了全区“1+4+10+15+X+N”分层递进式解纷阵地体系。区级层面成立“靠谱解纷工作协调小组”,吸纳了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普陀区综治中心实质上是在原有“靠谱解纷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与拓展。目前,普陀区综治中心已实现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信访办五部门常驻,人社、民政等11家职能部门轮驻。同时,还引入法学会、心理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此外,综治中心还整合了区劳动仲裁委、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委办局部门的职能,形成资源集聚、功能复合的治理平台。
(发言整理: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杜宇杰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邓森月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曹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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