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法律人手记

既实现巨额标的兑现又保全40年夫妻情分

“闪电”下的亿元拍卖

黄杰/黄浩杰

本文字数:3033

AI生图

  □  黄杰  黄浩杰

  当这份标的额7934万余元的执行案件落到桌上时,我知道,这不仅是对法律刚性的考验,更是对执行智慧的丈量。这起案件中,1.35亿元的上市公司股票拍卖看似是“商海”中的利益博弈,实则是一场情感与责任的考验。通过单独谈话、筛选合规财产、强调执行效率,我们不仅兑现了胜诉权益,更避免了昔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困局:夫妻反目后的“亿元迷局”

  “法官,这7900多万元是杨女士垫出去的,公司账户空了,员工等着发工资!”杨女士的代理人许律师递来的不只是执行申请书,还有厚厚的一叠银行流水。2023年3月17日150万元、4月19日200万元、7月19日4200万元……一笔笔转账像刻痕,记载着杨女士为前夫章某代偿债务的全过程。

  我翻开卷宗,时间的指针回溯至1982年8月16日。那天,原告杨女士与被告章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携手创立了一家公司,经过多年经营成功上市。

  2023年1月30日,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共同债务各担一半,章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平分。谁承想,这些见证他们半生奋斗的股票,如今却成了债务纷争的焦点。

  纠纷源于两份证券协议。2022年7月20日,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章某因经营需求,与券商签订股票质押协议,分两笔融资1.15亿元(即质押股票从券商借款,资金汇入其指定账户用于经营);同年12月7日,又向另一家券商融资4000万元。杨女士作为配偶签字承诺“自愿共同承担债务”。

  后来,章某因其他案件被刑拘,无力还款,杨女士以共同债务人身份承担了还款责任,代章某偿还了相应债务。之后,杨女士以追偿权纠纷为由,将章某诉至法院,要求章某返还自己代为偿还的,本应由章某承担部分的债务,也即本案执行标的7900多万元。

  “章某也认债务该各担一半,可他被羁押,名下只有3221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能执行。”杨女士代理人许律师的话点出了难点所在。

  卷宗里的股票信息显示这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47%,我深知处置不当轻则引发股价波动,重则动摇公司稳定的根本,甚至可能危及大小股东利益。章某的代理人田律师更是反复强调:“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拍了之,得顾着公司。”

  案件立案后,多重矛盾交织在一起。杨女士的急迫不是无缘由的——公司余额不够支付原材料款,核心团队因三个月欠薪濒临离职,自家孩子新学期学费都得靠拆借。“法官,再拖上半个月,家、企我们都保不住!”

  可另一方面,这5.47%的股权具备市场风向标意义,若拍卖引发集中抛售,大概率会带动股价明显下探。

  当然,更令杨女士煎熬的是曾经四十年婚姻的牵绊——这些股票是这对前夫妻当年揣着全部积蓄买下的“启动金”,陪着公司从“小作坊”熬到上市,甚至连密码都是结婚纪念日,如今要被拍卖,像把共同的过往连根拔起。而生效判决如墙上的时钟,滴答声里全是“不得拖延”的刚性,偏废哪一方都是不公。

  这场执行,从一开始就是场艰难的平衡术。

  攻坚:“手术刀式”执行的精密布局

  执行工作不能“蛮干”,得像做手术般精准切除病灶。团队迅速定下三原则:精准锁定标的、快速高效处置、全程防控风险。

  第一步“摸清家底”。章某名下有房产、豪车,拍卖这些流程简单、无市场风险,但考虑到房产涉及章某家人的居住问题,车辆价值较低且变现周期长;反观股票,流通性强能快速变现,还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双方家庭的干扰。最终团队选定股票为处置标的,并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加以核查,确认3221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无冻结,为处置打下基础。

  但关键问题来了:如何确定拍卖价?最终,我们决定参考上海法院相关规定和实践,以近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为基准,打九折定保留价1.35亿元——既覆盖执行标的,又给竞买人留了合理空间。

  第二步“择时出击”。早在筹备阶段,我们就预判了“分批拍卖”与“一次性拍卖”的利弊。开拍前三天,田律师果然来电,提出了章某“分批拍卖”的请求:3221万股若一次性拍卖,市场易误读为“原实控人跑路抛售”,不仅章某声誉受损还动摇公司信誉。

  “田律师,我理解你们的远虑,但你也要明白杨女士的‘近忧’!”我当即为他们分析利弊,“分批拍卖至少要二到三个月,杨女士的公司可是已经到债务违约的临界点,耗时长很可能会引发员工维权、项目违约等连锁危机。这公司,可也是章某自己的心血啊。”同时,我们还为他们分析了接下来的二级市场风险:常规披露可能会让散户以为“大股东撤离”,引发恐慌跟卖。

  眼见双方陷入僵持,我们决定主动“破局”:协调交易所,将拍卖成交信息按“大宗交易”的口径专项披露,并且明确标注“系法院司法处置,非原股东主动抛售”,附背景说明避免误读——既保效率,又防市场冲击。

  “法官,我们相信你的判断!”双方律师终于都同意了我们的方案。

  2025年7月21日10点,拍卖正式启动。我们团队全员提前到岗到位:有人盯股价走势,有人守交易所电话,我也攥着拟好的“应急说明函”严阵以待。紧盯着屏幕上的竞价数字从9000万一路攀升,直到在466轮后停在1.35亿元。落槌时,办公室静了几秒,才有人轻声说:“股价只波动0.3%,还微涨0.2%!”

  赢了!瞬间,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结果既没非理性抬价,又维护了市场稳定。

  破局:资金裂缝间的时间赛跑

  但我深知,拍卖成交从来不是执行工作的终点,只是实现胜诉权益的“中场哨”,后续的过户环节才是决定当事人权益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按常规流程,上市公司股权变更需资质核验、资金清算、登记审批等,整套流程下来至少五个工作日。

  “能不能再快一点?杨女士这边公司的资金链真的等不起了。”许律师多次打来电话,语气里满是焦急。

  在与章某的委托代理人沟通时,我们得知章某也清楚杨女士为他付出的不易——他知道那1.58亿元里,有3200万元是杨女士卖掉离婚时分得的1600万上市公司股票凑来的,还托律师带话给杨女士:“真没想到,这会儿了你还会为我这么做,我知道自己欠你很多。”

  这番话让我更清晰地意识到,无论是为了双方婚姻的体面收场,还是企业经营、员工生计,“抢时间”都很关键。于是我们立刻启动了执行“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券商、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方,全程主动跟进落地。

  7月28日,我们联合券商核验竞买人资质,确认资金来源合规、符合监管要求;7月29日,协调交易所开通“快速通道”,原本两天的清算流程一天办结;7月30日,登记公司收到材料后优先审核,当天受理过户申请。

  就这样,原本需一周多的流程,三天内全部完成,每一步都比计划提前。

  8月10日上午,许律师发来消息:“7934万元到账了!够还欠款,公司终于能正常运转了!”

  不久后,一封来自杨女士的手写感谢信送到了我手上:“谢谢法院让我们没撕破最后一点脸面。”

  执行从不止于“案结”,更在于“事了人和”,正如法律之所以令人信服,不仅因其天平两边的公平公正,更因背后的司法者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与善意关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作者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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