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律评论》等十一家期刊编辑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辅助法学论文写作与编审规范(2026)》。
据了解,“规范”参考ACL(国际计算语言学协会年会)2026年最新人工智能写作辅助政策,结合法学学科特性与学术伦理要求,首次界定了六类AI辅助法学写作的场景,并明确了各场景下作者的披露义务,以守护法学写作的原创性与严肃性。
“规范”明确六类AI参与写作场景的使用规范
根据AI参与法学论文写作的功能定位与影响程度,“规范”将法学论文写作区分为“语言润色辅助”“格式修订辅助”“文献检索辅助”“低创文本生成”“思路梳理辅助”“思路梳理+文本生成”等六类场景,明确使用规范及是否需要对AI使用情况予以披露。
其中,“低创文本生成场景”是指使用AI自动生成关于已有成熟观点、通用概念的文本,不涉及新的学术见解或原创论证。对此,必须明确披露使用AI生成文本的位置,并向审稿人说明已完成准确性核查,还须人工核查生成文本的准确性,杜绝AI生成的错误表述。若生成文本借鉴现有研究成果,需严格遵循引注规范。同时,不得将此类生成文本作为论文的核心论证部分,仅可用于非创新性的辅助表述。
“思路梳理辅助场景”是指AI输出内容为作者提供了具有创新性的法学研究思路,如值得探讨的研究主题、问题的分析框架、论证的切入角度等,且作者在此基础上自主完善,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作者需独立甄别AI提供的思路,通过全面的文献检索确认该思路是否为已有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或遗漏引用;最终的论证过程、核心观点必须由作者自主完成,AI仅为思路启发工具,不得直接采用AI的论证逻辑。因此,必须明确披露使用AI工具获取研究思路的事实,并按编审需要说明AI提供的思路核心内容及作者的发展完善过程。
“思路梳理+文本生成场景”是指AI同时生成新的研究思想和对应的文本内容,作者直接采用或仅进行简单修改后纳入写作成果。例如:AI同时生成:“平台责任的司法认定困境及破解”的研究主题及完整的论证段落,作者未进行实质性的原创完善即使用。“规范”并不鼓励此类AI使用方式。若确因特殊情况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全面核查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与学术原创性;2.完整标注所借鉴的研究成果;3.证明生成内容经过作者的实质性修改与完善,核心论证逻辑由作者自主构建。因此,按编审需要详细披露AI的使用细节,包括工具名称、提示词设计、生成内容原文、作者修改痕迹等。同时,需向审稿人证明使用的合理性、内容的准确性及原创性。需特别注意:AI不得作为共同作者,所有学术责任应由人类作者承担。
此外,因“语言润色辅助”“格式修订辅助”“文献检索辅助”三类场景属于常规写作、排版辅助,作者只要确保文献综述符合常规学术规范,确保引用准确、全面、信息完整,不影响内容的原创性与学术严谨性,就无需披露AI使用情况。
未按要求披露AI使用情况作者需担责
根据“规范”,作者投稿时,应在论文首页或单独的“AI使用披露声明”中,主动初步披露AI辅助写作的核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I辅助的具体场景、需披露场景的覆盖范围等。
投稿后,编辑部可要求作者补充披露AI使用的详细信息,作者应在指定时限内如实提供,配合完成编审流程。未按要求完成初步披露或详细补充披露的,视为不符合投稿规范,编辑部可暂缓编审或按退稿处理。
若作者存在未按要求披露AI使用情况、虚假披露,或利用AI工具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相关写作成果依规定不得发表;已发表的,编辑部依规定启动撤稿程序,作者需承担相应的学术处分或法律责任。
对于作者合理的监督意见,编辑部应及时采纳并改进工作;对于编辑部歧视AI工具辅助写作的行为,亦应进行内部追责和惩处。(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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