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首部综合性促进邮轮经济发展地方性法规昨起实施

推动邮轮相关纠纷 高效便利解决

季张颖

本文字数:822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昨天,《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正式开始施行,这也是国内首部综合性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明确,要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邮轮相关纠纷高效便利解决。

  《若干规定》提出,本市要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推动邮轮相关纠纷高效便利解决。同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判、仲裁活动中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尊重邮轮行业交易规则和习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供规则指引。

  《若干规定》提出,本市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促进邮轮旅游发展的管理模式和制度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邮轮旅游目的地。同时加强邮轮枢纽港建设,鼓励邮轮公司以上海为母港以及始发港开发不同船型、不同航程的国际邮轮航线。有序发展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鼓励外国籍邮轮在国际航线运营中连续挂靠包含上海在内的两个及以上境内邮轮港口。

  《若干规定》鼓励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等相关企业加强邮轮旅游产品供给,开发多种类、多层次的邮轮旅游线路,丰富多业态融合的消费场景,提升船上消费服务功能,优化岸上游体验。鼓励邮轮公司拓宽船票销售渠道,推动直接销售、代理销售等多类型船票销售模式。交通部门应加强邮轮船票管理,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船票销售中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在口岸和港口服务方面,《若干规定》明确,海事、交通、移民管理等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邮轮优先进出港保障措施,推动完善引航服务,建立健全联合查验制度,提高邮轮港口通航服务水平;海事部门会同气象、交通等部门完善特殊天气情况下的邮轮通行保障机制;长江口航道管理部门加强长江口航道综合治理和技术研究,推进航道体系建设,保障航道通行能力。

  商务、交通、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配合海关、海事、移民管理等部门,优化监管措施,提升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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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推动邮轮相关纠纷 高效便利解决 季张颖2026-03-02 2 2026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