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拖欠的海运费和贴标费还没付清,对方公司就已经注销登记了,这笔钱该怎么讨回来?”近日,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依托虹口区司法局与上海海事法院“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已注销公司的股东厘清了法律责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9月,某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与某供应链公司签订《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约定由供应链公司为其提供从中国至巴西的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供应链公司如约将货物安全交付至指定收货人,并向电子商务公司发送单据,告知其海运费及贴标费。然而,该电子商务公司却以资金周转、项目垫资等理由一再拖延付款。更棘手的是,2026年1月,该电子商务公司竟办理了注销登记。无奈之下,索款无门的供应链公司只能将该公司唯一股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海海事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员仔细梳理案情后认为,被告王某作为原公司100%持股股东,在公司注销后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王某阐明《公司法》关于股东清算责任的相关规定,告知其消极应对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调解员也积极与供应链公司沟通,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履行能力,调解员建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化解纠纷。
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同时,协议还特别约定:若王某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供应链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条款有效保障了原告的后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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