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客户海外购房产,中介变相买卖外汇

涉案金额近2500万元,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季张颖/王昊玥

本文字数:1966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昊玥

  在海外资产配置的热潮中,一些看似“便捷”的资金通道,实则暗藏法律风险。刘某某本是某国际房产顾问公司职员,为达成房产销售业绩,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他利用职业身份,将多名有换汇需求的国内购房客户,介绍给他人进行外汇买卖,并且从中收取约1%的交易额作为换汇介绍费。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变相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同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一场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资金交易

  2019年起,刘某某就职于一家国际知名房地产顾问公司,工作内容是向国内客户推介英国房产。他发现,自己的许多意向客户面临一个现实难题:虽有充足的国内资金,却受限于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外汇兑换限额,难以在短期内凑齐海外购房款。

  “有些客户会在签约前委婉询问,是否有‘渠道’解决外汇问题。起初,我认为私换外汇可能存在违法风险,所以都明确拒绝了。”刘某某回忆。然而,随着业绩压力增大和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加上面对潜在的高额佣金,刘某某不由动起了歪心思。

  在服务客户高先生在英购房的过程中,刘某某了解到高先生在境外设有公司并持有大量“闲置”外币。此时,一个“各取所需”的想法在刘某某心中悄然成形:“高先生希望将部分外币转为境内可用的人民币,而我自己的客户则需要将人民币转为境外购房所用的外币。”一场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资金交易就此萌芽。

  当客户提出换汇需求后,刘某某随即通过微信联系高先生,确认额度与汇率。意向达成后,高先生便会将其控制的境内收款账户通过微信发给刘某某,再由他转发给客户。待客户将约定数额的人民币转入指定账户,高先生确认到账后,便从其境外账户将等值港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

  “手续费都是按照港币收取的。其中,2000元港币换汇手续费是我在给换汇客户境外转账时直接扣除,留存在我的境外账户上;剩下的汇率差我按汇率转为人民币,随后通过微信转账给刘某某。”交易一旦完成,高先生便会通过微信转账,将约为换汇总额1%的“介绍费”支付给刘某某。

  介绍多人非法换汇近2500万元

  2025年5月,侦查机关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发现多个异常交易账户,判定相关账户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提供便利,涉嫌非法经营罪,随即立案侦查。案件调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进一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同年7月,刘某某被通知配合侦查机关进行调查。截至案发,刘某某累计介绍多人非法换汇近人民币2500万元。

  2025年11月19日,该案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依法调取并固定关键证据,检察官发现,刘某某与上下家的联系、汇率商议、账户传递及介绍费支付均通过社交软件完成,其行为模式具有隐蔽性。面对海量的电子数据与错综复杂的资金流向,承办检察官与侦查机关加强沟通,细致梳理数百页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银行转账流水,逐步厘清了以刘某某为枢纽的非法换汇网络。

  “在不少客户眼中,刘某某是帮助他们实现‘英伦安居梦’的专业推手。其行为反映出在利益驱动下,对法律禁令的侥幸漠视和选择性执行。”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刘某某作为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背景的海外房产顾问,并非对法律一无所知,但他将外汇管制法规视为可以绕行的“技术障碍”,而非必须严守的法律红线。

  刘某某供述,事情逐渐发展到后期,他甚至自认只是“牵个线”。“我后面就联系双方让他们直接对接细节,自己则处于‘甩手’的状态。等微信提示收到转账,我就知道他们换成了。”这种“甩手掌柜”模式,让刘某某产生了并未直接参与外汇非法买卖的错觉,从而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关于外汇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多次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牵线搭桥、居中介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检察官说法】

  在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增长的背景下,部分从业人员和公民存在法律认知误区。有人认为只是“帮朋友忙”,有人觉得是“各取所需的市场行为”,却忽视了外汇交易关乎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任何未经许可的私自买卖、介绍买卖行为,都是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

  检察官提醒,对从业人员而言,必须时刻牢记,专业的尽头是合规,服务的底线是法律。任何以“满足客户需求”“行业潜规则”为名,行违法违规之实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中介服务应在法律框架内提供专业信息,绝不能沦为非法金融活动的“掮客”。

  而对广大公众而言,进行海外投资置业,务必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规划、办理外汇业务。对于所谓“汇率优惠”“无限额兑换”“特殊渠道”等宣传要保持高度警惕,认清其背后可能涉及的洗钱、逃汇、非法经营等犯罪风险。选择合法路径,既是公民对自身财产安全的负责行为,也是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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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客户海外购房产,中介变相买卖外汇 季张颖/王昊玥2026-03-17 2 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