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高中生网购退货,却被“开盒”“网暴”

浦东法院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纠纷案

陈卫锋/陈颖婷

本文字数:760

  □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因一次103元的网购纠纷,17岁高中生小王的网络账号、微信头像甚至取件视频被人一并曝光,还贴上了“白嫖”“伪造证据”的标签。小王为此在校园里遭遇同学与老师的反复询问,不堪其扰。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涉未成年人网络购物引发的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一次退货,演变成“网暴”

  2025年4月,小王在某平台看中几串手串,与卖家孙某某达成交易,支付货款103元,并将学校地址作为收货地。收到快递后,他在校内拆封,发现商品与约定不符,便与孙某某沟通。令他没想到的是,对方怀疑他偷换了货物。

  感到委屈的小王在平台发起申诉。后经家长核实,问题实际是快递运输过程中破损所致。4月15日,快递公司向小王作出赔偿,小王随即撤销申诉并确认收货。

  本以为风波就此平息。然而两天后,孙某某在未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公开指责小王“白嫖”“伪造证据”,并公布了其网络账号、微信头像及个人取件视频。

  提供这段带有人像取件视频的,正是小王取货的快递点运营方——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

  这些信息迅速在校园中传播。小王因同学、老师的反复询问,心理受到严重创伤,最终将孙某某与快递点运营方诉至浦东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一揽子”调解:赔偿+道歉+公示

  “未成年人因其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社会评价环境对其成长影响深远。”浦东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郭丹表示,当纠纷涉及未成年人时,各方均应秉持更加审慎、友善的态度。

  为避免案件审理、宣判等环节对小王身心健康造成进一步影响,法官全力协调各方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协议:孙某某向小王进行口头及书面道歉,书面道歉声明需在其发布过不当言论的网络平台上公示至少10日;孙某某赔偿小王3000元;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赔偿小王1000元;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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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高中生网购退货,却被“开盒”“网暴” 陈卫锋/陈颖婷2026-03-27 2 2026年03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