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邻居家失火导致自家天井里的钢化玻璃受损,家住金山区石化街道的老杨提出500元的赔偿诉求。但失火房屋的业主早已去世,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四个子女因为其他问题存在矛盾,也都不愿继承此处房产,因此拒绝做出赔偿。
得知这一纠纷后,石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专业介入、精准施策,妥善化解了赔偿争议,还兼顾了涉事家庭的遗产继承矛盾,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暖心调解守护了社区和谐。
失火房屋需要维修
子女全都不愿继承
老杨家的隔壁发生火灾,导致他家天井里的钢化玻璃受损,但隔壁住户却不愿赔偿。老杨为此报警求助,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联动居委会夜间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将该纠纷移交金山区石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正式启动调解程序。
随后,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调解主任牵头组建了专项调解小组,前往老杨家中进一步了解火灾详情、玻璃破损情况及具体赔偿诉求,全面掌握受损方核心需求。
为明确责任主体,调解小组主动对接消防中队及社区相关部门,开展火灾成因及责任认定调查。因为没有找到具体失火源,调解小组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初步认定失火房屋业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后续调解奠定了法律基础。
进一步排查中,调解小组发现该纠纷背后还隐藏着家庭遗产继承矛盾。
失火房屋的业主已经去世且未立遗嘱,房屋依法应由其四名子女共同继承,因此,对于赔偿事宜需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
然而,这四名子女因为需要按份共有房产,并且要承担房产维修、维护等费用,所以都表示不愿继承房产。
调解小组还了解到,这四名子女之前已经因为老人的丧葬费、农业补贴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这让赔偿问题的协商陷入了僵局,也让调解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分开疏导集中协商
最终同意分担赔偿
针对纠纷情况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的特点,调解小组制定了分阶段调解方案,以“分开疏导+集中协商”的方式,循序渐进推进矛盾化解。
调解现场,老杨首先陈述了玻璃破损的情况,并提出500元的赔偿诉求。
随后,四名继承人依次表达意见,均认可房屋失火与玻璃破损存在关联,但因房屋继承分歧,均以“不愿继承房屋”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部分继承人情绪激动,提出“先解决遗产分配,再处理赔偿”的要求。
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小组一方面单独与继承人沟通,耐心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共同侵权、共同继承的相关规定,明确赔偿责任与遗产分配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应分开处理,避免矛盾混淆,逐步缓解其对立情绪。
另一方面,调解小组组织全体当事人集中协商,引导四名继承人从“化解矛盾、减少纠纷”的角度出发,兼顾邻里情分与法律义务,合理分担赔偿责任。
社区民警全程参与调解,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强化法律政策解读,助力各方理性沟通。
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四名继承人最终达成共识,同意平均分担500元赔偿款,并指定由其中一名子女小夏牵头履行赔偿义务。
老杨对赔偿金额及履行方式表示认可,各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协议达成后,小夏按协议约定向老杨支付了500元赔偿款,老杨当场出具收款凭证,协议顺利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为确保纠纷彻底化解、无后续争议,该居民区调解委员会开展专项回访工作,通过上门走访老杨、电话联系小夏等方式,确认老杨家天井钢化玻璃已完成更换。同时,考虑到四名继承人仍存在遗产分配分歧,调解小组主动提供后续调解建议,告知其可凭相关材料申请再次调解,从根源上预防矛盾复发。
【调解心得】
在这起纠纷中,调解小组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共同继承的相关规定,在未找到具体失火源的情况下,明确失火房屋业主的赔偿责任,同时厘清赔偿责任与遗产分配的法律边界,为调解达成共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针对失火房屋的业主已经去世,四名子女关联矛盾复杂的特点,调解小组采用“分开疏导+集中协商”的技巧,先缓解对立情绪,再聚焦核心争议,逐步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
同时,结合“情理法”融合的方式,既解读法律规定,又兼顾家庭伦理和邻里情谊,有效推动各方退让包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目标。
此外,调解小组不仅着力解决赔偿纠纷,还主动关注遗产分配分歧,提供针对性的调解帮扶建议,体现了“调解不止步、服务有温度”的工作理念,立足于从根源上预防矛盾复发,维护家庭和谐与社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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