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法律人手记

一举一动被拍摄 是安防还是侵权?

“猫眼”纠纷破局之路

范龙帅

本文字数:2940

AI生图

  □  范龙帅

  案件和解后不久,我同时收到原被告的信件:“感谢范法官,我们邻里间的纠纷终于解决了,挽回了十多年的邻里情谊。”简单的一句话,道尽了邻里重归于好的欣慰,也让我更加体会到,基层民事案件虽小,却连着民心冷暖,关乎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

  然而三个月前,赵女士和陈先生这对老邻居,却因一只电子猫眼闹得不可开交,十余年的睦邻情分,险些因琐事彻底破裂。

  小诉求背后的“火药味”

  赵女士住在本市长宁区一小区,房子位于公共走道尽头,每日出入必要经过隔壁邻居陈先生的家门前,这是她家唯一的通行路。

  2021年,陈先生因经常丢失快递,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于是在门上安装了电子猫眼。可这设备的镜头,并未仅局限于自家门口,而是把公共走道和赵女士一家的日常出入都纳入了拍摄范围。

  “家人出门、亲友来访,一举一动都被拍着,今年年初还听说画面被转发了!”赵女士越想越不安,多次沟通无果后,觉得自家的私人生活被无端窥探,多次找到陈先生沟通,要求其拆除猫眼,可几番交涉都毫无结果。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好诉至法院,正式提出要求陈先生拆除猫眼的诉讼请求。

  “凭什么要我拆掉,快递丢了你能负责吗?”面对赵女士的诉求,陈先生立马反驳,“装猫眼就是为了防止快递丢失,安装时跟她打过招呼,而且猫眼只在有人靠近且角度低于30°时才抓拍,我根本没有侵权。还有,她家鞋柜堵在走道,我也要去起诉她!”

  原本简单的庭前调查,瞬间变成剑拔弩张的争吵,双方还借机扯出了邻里间积攒已久的更多日常矛盾。

  看着情绪激动的二人,我心里十分清楚,电子猫眼只是这场纠纷的导火索,要真正平息矛盾,必须走出法庭,找到表象下的矛盾根源,方能对症下药。

  矛盾根源逐步显现

  相邻关系纠纷在老旧小区尤为常见,这类纠纷往往不是单一的权益争议,而是日积月累的情绪隔阂。若只是坐堂问案、机械裁判,即便厘清了法律是非,也难以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思虑再三,我决定把法庭“搬”进社区,让双方在熟悉的环境中放下戒备,同时组织居民旁听,让案件审理既贴近群众,也能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

  庭审中,双方一言一语,道出矛盾升级的全过程:赵女士家房屋面积狭小,为图方便,将鞋柜移到了公共走道,陈先生的快递也时常堆放在门口,双方看着彼此“侵占”公共空间,心里渐渐生出不悦,原本就不宽敞的楼道通行愈发艰难。

  真正的裂痕,源于关门声。赵女士关门力度较大,“砰”的巨响在楼道里格外刺耳,还会顺着紧贴的外墙传入陈先生家中。陈先生年事已高,不堪其扰,觉得这是故意针对自己,多次沟通无果后,争执越来越多,邻里关系愈发紧张。

  后来,因门口快递出现破损,双方发生激烈口角,陈先生为了自证清白,向警察和物业出示电子猫眼记录的部分视频照片——这台电子猫眼,具备自动抓拍、存储功能,能清晰记录门口所有画面。赵女士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多年来的日常出行、亲友往来,竟一直被邻居“监控”,积压的不满彻底爆发!

  待双方辩论结束、听取了双方的最后意见,我向他们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以及对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告知个人安防的边界,我耐心劝阻道:“数十年的睦邻情分远胜于琐事争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相包容,各退一步。”

  听了法理与情理的劝解,两人的态度渐渐软化。陈先生率先表态:“法官,希望你到现场看一下,我们可以协商解决。”

  赵女士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休庭后,我带着双方直奔楼道现场勘查——这里是矛盾的原点,也该是和解的起点。只有实地查看,才能真正理解双方的难处,找到最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我蹲下身模拟猫眼视角,猫眼的拍摄范围刚好覆盖赵女士家入户门和必经通道,其家人日常出入全被记录。转而看向公共通道,赵女士的鞋柜占了半幅路面,陈先生堆在门口的快递,让本就狭窄的走道更显拥挤,双方的行为确实都影响了楼道正常通行。

  陈先生脸色一沉:“我快递都是暂时放的,取走就没了,可她的鞋柜天天在这里,关门还那么大声,我实在忍不了!”

  我又示意赵女士按照平时的习惯正常关门,“砰”的一声巨响后,陈先生立刻皱起眉头:“我年纪大了,夜里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惊扰,睡个安稳觉都难。”赵女士有些委屈:“我不是故意的,这门的合页有点松,轻了根本关不上,关门难免用力。”

  “我知道你们心里都有委屈,这些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看着赵女士,继续引导说,“你是不是觉得邻居装猫眼就是不信任你,还把你日常的一举一动都拍下来,心里堵得慌?”

  赵女士点头:“是啊,我们做了十多年邻居,平时见面都打招呼,他这么防着我,我心里肯定不舒服。”

  接着,我又转向陈先生:“你装猫眼是为了防丢快递,保障自身财产安全,这点我完全能理解。你是不是觉得,赵女士占用公共空间摆放鞋柜,关门又不顾及邻居感受,多次沟通都没改善,心中积了不少怨气?”陈先生叹了口气:“可不是嘛,说了好几次都没用,我也是没办法才想装猫眼留个证据,没想到最后闹成这样。”

  待双方把积压的情绪都倾诉出来,彼此也知晓了对方的难处和想法后,我才结合法律条文当场释法:“陈先生,猫眼长期拍摄邻居,已超出了合法安防的边界,理应拆除;赵女士,鞋柜占用公共通道、关门噪音影响邻里,也有不当之处。你们的初衷都是为了自己生活便利,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没有把握好邻里相处的边界,才让小矛盾越积越深,最终闹到了法院。”

  看着二人不再争执,我趁热打铁,提出调解方案:“陈先生拆除猫眼、删除记录;赵女士清理鞋柜、修复门合页,今后轻关房门,这样既守法理,又顾人情,你们觉得怎么样?”

  陈先生率先表态,当场动手拆除了电子猫眼,删除了所有拍摄记录;赵女士立刻把鞋柜搬回了家,还承诺会尽快修复门合页,日后一定轻关房门。一场僵持已久的邻里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一周后,我来到社区回访,原本杂乱的楼道收拾得干干净净。我敲开赵女士的家门,门扉轻启时,我瞥见玄关处摆了一盆蝴蝶兰正开得鲜艳,暖意融融。赵女士说,这是邻居陈先生送给她家的新年礼物。如今两人再见面,都会笑着打招呼,十余年的睦邻情分,终于重归如初。

  民生案件虽小,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法官的职责,不仅是依法审判,更要用心化解矛盾。将法庭搬到纠纷现场,在争议的原点找出最佳解决方案,法律的尺度才能化为理解的温度。

  民事审判办的是家长里短,断的是是非曲直,最终求的是人心安定与社会和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  第八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作者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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