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投诉调查 2026年03月31日
  • 消费者有权拒付未认可的增项费用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对于未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以及未予认可的增项费用金额有权拒付,且装修公司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就胡先生的遭遇而言,在双方明确约定工程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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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投诉调查 B05 2026-03-311 2026年03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