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长三角“一网通办”有了法治保障

陈颖婷

本文字数:711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项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同步施行。

  据介绍,此次《规定》共十五条,聚焦协同机制、服务体系、数据支撑、创新应用和评价反馈五大方面,其中“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成为突出亮点。

  《规定》明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同时,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

  在安全方面,《规定》要求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此外,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互通互认,并扩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

  “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的应用,提供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这是《规定》中明确写入的内容。

  数据显示,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现已开通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全程网办超1532万件。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周小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规定》出台,将为长三角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三省一市将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加快制订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三年行动计划。

  《规定》还明确了一系列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同时,今年本市还将继续新增100个远程虚拟窗口点位,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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