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全部纳入殡葬领域经营者范围,覆盖“逝、殡、葬、祭”各环节,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
《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码标价要求。既有一般性规定,也有特别规定,其中,一般性规定是全部殡葬领域经营者需要共同遵守的,特别规定适用于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葬中介等不同类型经营者和骨灰盒、寿衣、墓位(格位)安葬、祭奠场地租赁等特定商品和服务。
同时,从源头防范乱收费、“天价”收费方面,《规定》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例如,要求经营者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主动公示服务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推广使用殡葬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收费网络集中公示,建立内部价格监督制度,不得利用标价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等。
《规定》自5月31日起试行。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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