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说案

半年租金“消失” 聊天记录造假?

浦东法院查出背后“猫腻”

陈颖婷/曹赟娴/杨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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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曹赟娴  杨敦毅

  租房时看房、签约、转账,没想到租金打到账户的那一刻,风险便悄然埋下。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寻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客称自己早已支付房租,房东却表示并未收到,半年租金离奇“消失”。在法院抽丝剥茧的调查中,真相浮出水面。

  “消失”的租金

  王先生常年定居国外,将国内一套房屋委托某房屋中介管理。2023年9月,经中介公司介绍,王先生将房屋出租给小朱,双方约定租期一年,租金每月2.6万元,半年一付。签约后,小朱很快就将第一期租金打到了王先生预留在中介处的收款账户。

  半年后,第二期租金支付期限到来,王先生却迟迟没有收到这笔款项,于是委托中介公司的员工李某帮忙催讨,但租金始终未到账。直到2024年6月,中介公司才告诉王先生,小朱已经将第二期租金支付给了员工李某指定的第三人账户。

  然而,该账户并非王先生本人账户,也未得到其授权。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将小朱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审理中,法院依法追加中介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小朱表示,自己是应中介李某的要求,才将第二期租金支付到新的账户,并且在支付前查看过李某发来的授权委托及账户变更材料,核对之后才将租金转入了指定账户。

  “微信截图和房东签名的授权文件都有,材料齐全,我没有理由怀疑。”小朱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并未违约。

  中介公司述称,其已于2024年5月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6月才得知李某要求承租人将租金打入第三人账户,核查情况后已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租金流入中介员工账户

  浦东法院经审理查明,中介公司的员工李某利用技术手段,伪造了房东王先生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收款账户变更材料。同时,还将自己与王先生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篡改、制作成截图,发送给小朱,谎称王先生已经同意更换收款账户,要求小朱将第二期租金转入其指定的第三人账户。随后,李某将该笔租金据为己有。审理中,李某表示正在筹措资金向王先生退还租金。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法官说法】

  房东不能当“甩手掌柜”

  浦东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胡哲表示,房产出租不是“坐等收钱”,即便委托中介公司打理,房东仍应定期了解房屋出租情况。尤其不在本地的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收款账户及备用账户,如收款账户确需变更,应与租客当面或通过可靠电子签名等方式签订收款账户变更协议。如需中介代收,应当签订授权文件作为租赁合同附件,明确授权范围与期限,并定期核对银行流水,确保租金收益安全。

  租客应向租赁合同确定的收款账户支付租金。签约时房东未授权中介代收的,如中介员工告知收款账户变更,租客应及时与中介公司及房东本人核实。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介提供的诸如微信聊天记录、视频通话记录、电子版授权文件等电子数据材料,应核验其原始载体,涉及大额转账时,建议与房东本人当面核实。

  中介机构作为居间服务方,应当对员工履职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特别是对涉及资金流转、账户变更等关键环节,要建立明确流程和双重审核机制,避免个人单独操作;同时,也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合规培训,一旦发现员工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他人财物等行为,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报警处理,主动协助房东、租客妥善化解风险,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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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6半年租金“消失” 聊天记录造假? 陈颖婷/曹赟娴/杨敦毅2026-04-01 2 2026年04月0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