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王林燕
“我有内部消息,可以提前知道股票走向,稳赚不赔。”本想委托投资理财,没想到却被“富二代”前同事欺骗……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最近徐某帮苗苗炒股赚钱了,本金只投了8000元,竟赚了6000元!”2024年7月,听到这则消息的金女士很心动。徐某是金女士的同事,平日出手阔绰、经常宴请同事,俨然一副“富二代”、投资能手的形象。听闻这次的投资获利事件后,金女士动起了投资的念头,主动联系徐某委托炒股理财。
“放心,我有内部消息,可以提前知道股票走向,稳赚不赔。”“即使亏了,我自行贴钱给你挽回损失。”见金女士有些犹豫,徐某一番说辞打消了她的戒备,当即转了第一笔钱,之后陆续向徐某转账出资。其间,徐某不定期返还少量资金,谎称是炒股收益。就这样,金女士对徐某愈发信任,甚至不惜贷款追加投资。然而,前前后后投入69万余元后,金女士迟迟没能收回本金与收益,而徐某却逐渐失联。2025年3月,金女士发现被骗后,随即报警。
2025年8月,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徐某交代,2024年3月她入职金山某公司后,为博取同事好感,将自己伪装成家境优渥、精通投资的“富二代”。而金女士委托徐某炒股赚钱时,她为了维持人设早已负债累累,遂产生了诈骗的心思。事实上,徐某既没有股票账户,也不会炒股,更没有什么所谓的股票内部消息,一切都是她的谎言。诈骗所得款项被用于归还网贷、购买机动车辆、旅游等个人挥霍。
2025年10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实还存在5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徐某对此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人无股票账户也没有炒股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自己能够炒股赚钱,通过直接收取投资款、购物时让他人付款等方式从金女士等人处骗取7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