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案件写真

执行措施巧运用 到期租客变房东

2018年01月17日 B03 :案件写真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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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法治报通讯员 冯涛

  一对房东与房客,13年房屋租赁关系。这原本对双方都稳定共赢,但因为房东希望收回房屋,房客却不愿搬离,闹得走上法庭,甚至在判决房客搬离后都难以执行。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当中间人,促成房客最终买下房产,成功执结所涉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收回租房遭拒 各有各的诉求

  2003年初,林霖的父亲林达与前来租房的胡江签订了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因为彼此信任,双方合作愉快,一直相安无事。这一签,合同一直延续到了2016年。

  2016年6月,林达找到胡江,想要解除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把房子收回来,但几次与胡江商量未果。2016年8月,林达向虹口法院诉求解除两家房屋租赁合同。审理期间林达离世,林霖以继承人身份继续参加诉讼。依诉请,法院依法判定双方于2016年7月1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胡江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胡江迟迟不愿履行搬离义务,2017年7月初,林霖向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约双方来院谈话,胡江表示对房屋租赁使用已久,强烈表示不愿迁出。

  2017年8月14日,执行法官一行三人来到了系争房屋实地勘查。

  因为房屋租赁达13年之久,胡江已经对系争房屋进行了多次加固及整修,并在原房屋基础上进行了扩充搭建。胡江多年来都在此经营水果摊为生,林霖对此也是知情的。

  胡江向执行法官解释了自己实在不愿搬离的原因,一来胡江常年在这里经营水果摊,生意一直不错,卖水果的经济收入是他主要的生活来源; 二来因为胡江对系争房屋有扩充搭建,投入过不少资金,但判决中并没有明确扩充搭建部分的归属,胡江认为自己对扩充搭建部分享有所有权,如果搬出心有不甘,希望法官依据实际情况处理本案。

  之后,在执行法官与林霖谈话中,林霖明确否认了胡江对扩充搭建部位所有权,并希望执行法官尽快将胡江清退,自己打算将房屋出售。

  寻利益交织点 法官巧促和解

  面对林霖的据法力争与胡江的不愿配合、心有不甘,执行法官意识到本案虽可强制执行,但胡江长久在系争房屋内居住且经营生计,已形成固定生活群体和固有生活习惯,贸然强制执行可能激化矛盾,引发累诉,不利于双方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

  在多次做化解沟通工作,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情况下,执行法官敏锐地抓住林霖收回房屋是为了出售这一信息,适时地向胡江提出是否愿意购买系争房屋。而胡江也表示,只要林霖同意,价钱合适,他愿意购买此房。

  执行法官感觉本案有突破可能,就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当起了中间人。

  经过多次背靠背“议价”,2017年10月24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组织下,林霖与胡江达成执行和解,林霖撤回执行申请,以200万元的价格将系争房屋出售给胡江。而胡江当场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到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办理了房产买卖手续。

  至此,虹口法院成功将该起矛盾易激化案件通过“以买易迁”方式执结,以执行和解钝化了执行争议,达到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良好效果。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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