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庭审

中年男“啃老”遭拒,竟殴打老父母

2018年01月22日 A05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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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45岁的本市男子陈大,想回父母家“啃老”,被爸妈拒绝后,竟然殴打老父老母,还和弟弟“大战一场”,最后在冲突中受伤。于是,陈大将弟弟告上法庭,索赔2.6万余元。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陈大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依法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陈大和陈二是一对“70后”兄弟。但哥哥陈大长期没有固定工作,经济窘迫。在2016年1月6日以前,陈大长期享受廉租房补贴政策,在外租住。可随着补贴政策被取消,陈大意欲搬回其父母位于静修路的家里。

  “可我妈却拒绝了我的请求。她说家里没我待的地方了,还用手指戳我!”陈大诉称。

  陈大说,当天下午,他和母亲来到居委会协商解决问题,可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此时弟弟陈二竟然抓起不锈钢热水壶,狠狠砸向陈大,造成后者的手指掌骨二节粉碎性骨折。

  经司法鉴定,对陈大的鉴定意见为:“若委托人查证陈大右手……损伤确系遭他人外力作用所致,则评定为轻伤二级。”他诉请弟弟赔偿自己各项费用共计26788元。

  陈二则辩称,陈大所述不属实。事情的真相是:2016年1月6日上午,陈二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救命!”妈妈在电话里哭喊着,说陈大竟在家殴打父母!陈二当即赶回家,到家时发现,警察和居委干部都已到场,只见母亲被打得鼻青脸肿,父亲老陈也是摇摇晃晃,衣服被扯破,而哥哥也显得气呼呼的。“你怎么敢打爸妈?”陈二当即责问哥哥,随后双方再度发生争执,但被警察及居委干部劝开,要求大家下午到居委会协商解决问题。

  下午13时30分左右,陈二夫妇和父母一起到了居委会。但因陈大还是对父母不尊重,于是兄弟俩再次发生争执,且双方都动了手,“最后陈大躺在地上耍赖不肯起来。”陈二回忆道。

  陈二认为,陈大当天不仅仅和自己发生了肢体冲突,上午还在家殴打过父母,并有用右手拍打楼梯的行为,不能排除是他在打人时误伤了自己。此外,陈大以自己公租房补贴被取消为由,要求住回父母家,却在不被许可后殴打亲生父母,是一名“挑衅者”。所以,自己最多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大以自己的住房政策补贴被取消为由,要求住回父母家,理应与父母好好协商,即便协商不成,也应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但陈大却因父母未同意其要求,而与父母、兄弟先后发生冲突,所以陈大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

  陈大虽在冲突过程中右手掌骨受伤,但司法鉴定明确指出,必须经由公安机关或法院查证属实。而陈大提供的证据,仅证实了原、被告先是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因陈大自身也存在过错,所以可依法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陈二赔偿哥哥各项费用7680.67元,而对陈大的其余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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