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2018年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两会关注

代表建议建立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18年01月23日 A04 :2018年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20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陈颖婷

  为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去年以来,市教委、市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但从实际现状来看,教育培训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李原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建议。李原建议,针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违法违规事件等,本市应建立教育培训机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

  维权难 监管难

  李原通过调研,发现全市无资质培训机构体量较大,超过总量一半,分布较广,几乎遍布全市各区。

  “以上海某区为例,共有无资质培训机构201家,其中无教育培训资质的公司85家,未经许可跨区设立教学点的民非院校36家,未经许可设立分公司的经营性培训公司11家,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的社团法人、社会组织等民政登记机构4家,无证无照65家。”李原发现,此类机构多以“文化服务”“教育咨询”等名义变相从事培训活动,或以“工作室”名义对外招生。消费者如选择此类机构,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维权。

  与此同时,李原还发现,培训机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困境。本市及各区教育部门虽已设立业务主管机构,但总体而言,教育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和协调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存在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

  进一步完善审批验证制度

  李原建议,一方面,应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审批验证制度。教育、工商、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牵头对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无资质培训机构予以查处或依法规范。同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验证制度,对民非教育机构的变更、备案、终止、年检、换发办学许可证等提供指导服务。

  另一方面,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本市教育培训机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培训机构的资质、违法违规事件、信访投诉事件的查处记录等信息,便于公众查阅,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受教育者选择的权力,从而形成机构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扩充基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健全专兼职结合的专业管理团队,组建联络员、巡查员和法律顾问三支队伍,共同实施对教育培训机构的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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