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律师说法

买家具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2018年01月29日 B07 :律师说法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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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 杨文战

  如今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人们对家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购买家具时,由于式样、尺寸、材质等诸多因素,最后发现买到的家具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往往容易和厂家、商家发生纠纷。

  消费者常常在此时才发现,因为合同约定不规范、不具体,导致最后维权陷入困难。

  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合同条款要清晰准确

  大家在家具城选购家具时必须明白,现场看到的家具通常并非就是送到家里的家具,大多数家具都是看样后订做的,所以在合同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条款以确认所订购的家具:

  尺寸要准确,有时差几厘米可能就会摆放不下。不放心,可以请对方上门量。

  如果是您提供的尺寸有问题,事后不便使用而需要调整的话,不属于对方的责任。

  样式、颜色等要在合同写明。由于要在厂家订做,经常出现消费者看中了一套家具的样式、颜色并购买后,送上门的家具却与消费中看中的有一些出入,有时即使是细微的出入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定。

  消费者可以考虑在合同上注明“以样品为准”并对样品拍照留存,甚至附在双方合同的附件中。

  价格条款要全面,在合同中还要注意送货上门是否另收费用、安装是否收取费用。

  经常有消费者碰到签订合同后,送货人联系时才说“多少公里以内免费送货,多少公里以外要加多少费用”,如果是住楼房还会涉及“几层以下免费,几层以每层加收多少费用”、“走电梯免费,不能搭电梯要加收多少费用”,“送货进门免费,安装摆放加收多少费用”……

  为避免这种麻烦,在合同中要明确价格包含什么,送货的准确地点、楼层,或者注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对材质要书面约定

  家具的品质、档次、价格和材料是紧密相联的,而以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却未必能辨别不同的材料。

  比如红木家具,光是酸枝,就分红酸枝、白酸枝,价格相差很大,但商家在家具标牌上往往就标示“酸枝木”,外面涂了漆,一般消费者哪能认出来?

  而商家在向您推销时,标牌上只会写“酸枝木”,不管实际是哪种,他都会说成是最贵、最好的那种。

  再比如一套皮沙发商家说是全皮,其实只有坐、扶、靠的位置是皮,其余地方是革,消费者肉眼不易辨别,加上售货员言词含混的解说,很容易受骗。

  当时看不出来,不代表事后不能发现,所以在购买家具时应该让商家对家具的材质进行一一明示,将用料、工艺等都明确在合同或保修单上,越详细准确越好,不要轻信对方的口头自夸。

  注意家具环保指标

  近年来,家具有害气体超标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家具产生的污染导致人身体不适,甚至患病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要重视购买的家具是否有害气体超标,在购买时看样品没气味,不代表送来的家具也没问题,样品往往摆放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家具城空间大、通风好,即使有问题也不容易发现。

  在收货时,如果发现问题严重,可以考虑拒收,或在签收时注明异议,扣住部分货款,并及时与厂家交涉。

  交涉不成,可以请专门机构进行检测。有些情况下,可能闻不到有害气体,但购买新家具后,突然发现身体有不适反应,也要警惕,必要时对家具和屋内空气进行专业的检测。

  勿忘索要正式票据

  购买家具和在商场购买电器不同,有时是直接付全款,当时开发票,这当然没问题。但很多情况下订购家具是分期付款的,订购时支付部分订金,余款在送货上门时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送货人员表示没有正式票据,只能在合同上签字表示收到余款,这对消费者是有风险的。

  遇到这种付款方式,应当在购买时和商家先进行沟通,要求在送货时带上余款的票据,并以此作为付款的条件。

  即使不能获得正式发票,也要有盖章的收据,在交易完成后,消费者可以尽快带收据到商家换取正式的发票。

  留意合同的实际卖方

  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大都喜欢到大型的家具城。因为那里的家具来自不同的商家、厂家,品种十分齐全,选择和比价的余地很大,只需一站就能购齐所需的各种家具。

  而通常情况下,家具城里是分不同商户的,消费者在某家具城购买的家具其实卖方并不是家具城,家具城只是一个商户经营场所的提供者和管理者。

  但消费者对此往往有所忽略,以为自己是在家具城消费的。殊不知,合同上的实际卖方可能只是一家家具作坊。

  而在规范的家具城一般是对商户有一定管理作用的,要求在该家具城进行的交易由家具城盖章确认,在商户撤离家具城时也会扣留一段时期的保证金。

  这样一旦发生什么问题,消费者会多了一个解决的途径,可以找家具城处理。

  如果没有这个公章,一旦家具城里的商户在一定期限后不在那儿经营了,再找家具城,很可能也会遭遇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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