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海蓝宝”怎么会是人工玻璃?买家李英(化名)来到香港珠宝展M(香港)公司的摊位维权,甚至引来了警方介入。维权未果后,李英在网上撰文,声称M 公司卖假货,还写信投诉给香港等地的珠宝协会。可M(香港)公司经调查发现,李英买来的和送检的,根本不是同一枚戒指!“这是恶意诋毁,是商业欺诈!”M(香港)公司将李英告上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李英向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获得法院支持。
2013年11月,天津男子李英在香港珠宝展上,花费2000美元从M公司购买了一枚“海蓝宝”戒指。可半年后,李英却三度从珠宝检测机构收到鉴定书:系争海蓝宝戒指只是“人工玻璃”。
2016年6月23日,李英携带戒指及相关购买证明,来到香港珠宝展M(香港)公司摊位上,要求对方予以退货。但M(香港)公司予以拒绝,双方为此产生争执。经展会主办方和香港警方两度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
2016年6月26日,香港珠宝展结束之后,李英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一篇题为《M公司卖假货事件始末》 的文章,声称M公司销售假货。该篇文章在李英的朋友圈广泛传播。M(香港)公司诉称,该文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商业信誉,对其今后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同时,M(香港)公司指出,李英在文章中展示的戒指,有着20个小角黄色金属外边的蓝宝石,而李英用于送检的所谓“假蓝宝石戒指”,镶嵌的是一个有着32个小角的银色金属外边的蓝宝石,因此两者并非同一个戒指。M(香港)公司认为,被告污蔑原告售假,是一起针对原告公司声誉的“商业欺诈事件”。
此外 M(香港)公司表示,2016年7月-8月,李英还向香港珠宝展会、日本珠宝展会寄送信件,继续“恶意诋毁原告”。2016年9月1日至9月3日,李英还纠集大量人员,在M(香港)公司的摊位滋事,致使公司在三天展期内没有任何销售业绩。自2016年6月23日被告滋事至今,原告的声誉受损严重,销售额大幅下滑,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300000元。
李英辩称,自己在文中所指系M公司的产品,而非M(香港)公司的产品,只有M公司有权作为维权的主体。此外李英表示,文章反映的都是事实,并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而原告所谓的经济损失,没有任何证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据《始末》 一文所配图片显示,李英购自于M公司的镶嵌式戒指及其送检的镶嵌式戒指,主石的颜色虽均为蓝色,但外形完全不一致,无法证明两款为同一枚戒指。而被告却在此情形下,通过《始末》一文认定原告售假,欺骗顾客。文章可链接分享,恶劣影响被进一步扩散。李英上述一系列行为,已经侵害了M(香港)公司的名誉权,因此法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以道歉信的方式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但对于M(香港)公司诉请被告赔偿的经济损失,因其提供的相应书面材料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因此对此诉请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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