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本报讯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昨天发布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4名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其中,2人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人因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交通构成犯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也依法公示了5类重点车辆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在内的,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事故认定和以公安机关名义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时,对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营运机动车驾驶人,通过122交通网(www.122.cn)进行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推送。
通过互联网平台、手机客户端等途径,每月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5类(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点车辆驾驶人、“三超一闯(超速、超员、超载和闯红灯)”违法突出车辆,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使用上海交警APP,实时了解掌握驾驶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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