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已婚女子章女士和情夫幽会,被丈夫捉奸在床,为了挽回颜面,竟谎称情夫“强奸”自己。因这句谎言,情夫小李被公安机关刑拘1天。章女士主动投案后,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犯诬告陷害罪,获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章女士背着丈夫司先生找了个“相好”小李。可纸毕竟包不住火,2017年1月16日晚22时许,当章女士在其位于奉贤区柘林镇的暂住处与小李幽会时,司先生突然回家了。女主人和情夫就这样被当场“捉奸在床”。
“是他强奸我!”急中生智的章女士向丈夫辩解道。而司先生则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章女士和小李到案后,章女士依然在民警面前坚称,自己是被小李强奸的。次日,公安机关将小李刑事拘留。
回到家,思前想后的章女士觉得,真相迟早是会败露的。她决定联系公安机关并主动投案,承认自己和小李实属婚外情关系,当时编造了自己被小李强奸的情节。
本案于2017年12月19日在奉贤法院开庭审理,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对于相关犯罪事实,章女士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章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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