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金剑源
本报讯 大型连锁药店内竟也暗售虚假性药?上海某连锁药房分管负责人向某为牟利,在“江湖郎中”处进货虚假性药“黄金甲”,并安排下属各家药房店长暗中销售且许以相应提成。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向某等6人提起公诉。
张某是上海一家连锁药房的分店店长,他发现时常有顾客到店内询问壮阳药,且大部分都表示想购买价格便宜的。
张某觉得贩卖廉价性药是个提高营业额的好办法。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分店总负责人向某,两人一拍即合。
某天,向某在其分管的一家位于松江区的药房内巡查时,恰好遇到一名医药代表。该医药代表推荐了一种名叫“黄金甲”的廉价性保健药。“这个药的功效是改善男性性功能等,和伟哥差不多,但是价格比较便宜。”于是向某便向其进了30瓶黄金甲。
“应该是假药,每次一到两颗,不可能用法用量这么小,也不可能起效这么快。”在接受承办检察官的讯问时,向某表示自己早就知道“黄金甲”是假药。
不久,向某便联系张某,让其在店内暗中售卖,并再三嘱咐,只有顾客主动提出想买便宜一点的性药时,才能将“黄金甲”推荐给顾客购买。
看到向某的药不仅没有外包装盒还缺失了药品说明书,张某就明白了所谓的“黄金甲”其实是假药。可是一想到回扣颇大,他还是禁不住诱惑答应了。
价格低廉的“黄金甲”果然受到顾客的青睐,很快向某就依靠张某的分店销售出好几瓶药,获益颇丰。这也让向某的欲望膨胀起来。于是,他找来手下各分店的店长李某、任某等4人,达成了暗中售卖牟利的共识。
此后,向某负责采购假药“黄金甲”,赵某、李某等5人负责在分店内出售该药品,所获的收益则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7年8月,金山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电话,之后将向某等6人抓获。
日前,金山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向某等6人提起公诉。最终,金山区人民法院支持该罪名指控,判处主犯向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张某等人分别被判处3到5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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