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南宁晚报》 报道,儿子儿媳双双借了高利贷20多万元,为此老人借钱帮儿子还了数万元高利贷。如今债主三天两头上门讨债,他都不知道怎么过好这个年。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的八旬老人范老伯呼吁广大市民远离高利贷,并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法规整治这些害人的高利贷。
诉苦:
儿子在家当“啃老族”
“早知道儿子会变成现在这样,当初还不如不生的好。”提起儿子,范老伯几度哽咽。原来,范老伯的儿子和儿媳一年多以来,先后借了高利贷20多万元,为此他借钱帮儿子还了数万元高利贷。
范老伯的儿子范先生今年已有43岁,20年前大学毕业后,范先生先后在电脑公司等私企打过工,由于嫌弃工作辛苦收入不高,于10年前辞职后选择自由职业。但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他,不仅没攒下什么积蓄,反倒亏了不少范老伯的老本。最后,不得不失业“蜗居”在家,变成“啃老族”。
2009年,范先生与来自天等县的小陈成婚,并于2012年生了一对龙凤胎。那时,范老伯曾想,儿子成婚生子了,按理说既是丈夫又是父亲的他,应该自立并撑起这个家。但现实却相反,儿子儿媳平时不仅不工作,还以投资急用为由,三天两头向范老伯要钱。
“这几年来,他们两口子把我跟老伴辛苦攒下的50多万元积蓄全 ‘榨干’ 了。”令范老伯没有想到的是,儿子儿媳还瞒着家人在外借了不少钱,直到今年1月底,4个彪悍的男子上门讨债,范老伯才知道,儿子和儿媳借的基本都是高利贷。
范老伯说,有些债主三天两头打电话讨债,有的还上门撂狠话,他向派出所报警后事情才暂时平息,但儿媳却被迫外出躲债不敢回家。
为了替儿子还债,老两口只好找老乡与对方协商,最后于2月2日当天,借了5万元先还了部分高利贷。
“据说儿子儿媳在外面欠高利贷有20多万元,这债不知要还到何时。”范老伯说,一想到儿子儿媳欠高利贷那么多钱,他们两口子晚上连觉都睡不安稳,生怕接到电话说又发生什么大事。如今过年了,债主三天两头上门讨债,他都不知道怎么过好这个年。
提醒:
年利率不得超过36%
那么,儿子借了高利贷,作为父亲是否有义务替子还债?类似这种超高利息的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而一旦借了高利贷还不上又有哪些危害?
对此,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主任莫远锋表示,范老伯的儿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范老伯没有义务替子还债。况且,在法律上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可以认定为高利贷,既不合法也不受法律保护。
莫远锋提醒说,高利贷只会谋求利益最大化,根本不在意36%的界线,有的年化利率甚至高达500%!
同时,一般遇到逾期,放高利贷的人都会自己解决,这些人还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逼借款人还款。像非法拘禁、恶意骚扰、恐吓,这不仅对市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威胁生命。
而当市民遭遇暴力催收时,一定要找机会报警,或者寻求他人的帮助,并且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切不可与他人产生冲突,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才是首要任务。
民间借贷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高利贷却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安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高利息也加重了个人或企业的负担,导致个人或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陆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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