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邹心怡
本报讯 巧言令色获取信任、虚张声势宣传夺眼球是一些行骗者打出的套路牌。犯罪嫌疑人丁梓妮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假借招代理商、转让股权为由四处行骗。近日,丁梓妮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底,王舒培通过朋友结识了女老板丁梓妮,这位50岁的女老板谈吐间尽显机敏干练,自称在沪管理一家不大不小的传媒公司,且是香港某杂志社的大股东。2017年3月,王舒培被丁梓妮邀请去参加所谓的“杂志社全国招商投资项目会”,从丁梓妮的介绍中得知她与很多社会名流都是“拜把子兄弟”,而他们今后会利用人脉关系帮助丁梓妮进一步扩大杂志社的影响力。
王舒培参加了招商会后,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大人物”。为了进一步了解对方,她在网络上搜索了丁梓妮和杂志社的信息,一个内容详实、看起来十分正规的网页映入眼帘:“具有二十余年悠久历史”、“在全世界二十多个国家设有记者站的大企业……”页面上出现的种种描述令王舒培彻底相信了这个优雅大气的女老板。
之后,两人聊得十分“投缘”,丁梓妮频频透露要把王舒培作为接班人来培养,还给了她一个巨大的诱惑——出资50万元就可以拿下杂志社30%的股权,参加不同层次的媒体见面会,接触各地驻华大使及各种领导。
只花50万元就能拿到一家大媒体30%的股权,还能广交名流,王舒培被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砸晕了,来不及细想,便爽快答应,预付了20万元。
2017年3月5日,王舒培在丁梓妮的带领下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但意想不到的是,提供证件时对方拿出的并不是约定好的杂志社的执照,而是另一家传媒公司的执照,此举遭王舒培质疑。
更让王舒培生气的是,丁梓妮也不是真心要转让文化传媒公司的股份,压根就没有准备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相关材料。王舒培于是铁了心要丁梓妮退还投资款项,但丁梓妮以各种理由搪塞,还玩起了“躲猫猫”的把戏。
原来,王舒培的20万元早被丁梓妮用于日常挥霍和银行还贷,根本无力退赔。其实,早在2017年1月,丁梓妮就使用过同样的手段,假借招代理商为由骗取另一被害人吴女士5万元,随后说自己要召开新闻发布会联系不上而失联。
普陀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丁梓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理由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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