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综合

下月起本市将调整 部分民生保障待遇

2018年03月30日 A02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22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据市人社局昨天消息,本市将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

  记者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66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将提高医保封顶线,增加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8医保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本市将2018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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