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汪莹珠
邻居好,赛金宝。姜某、陆某两人为前后屋邻居关系,却因宅基地的0.5米的房基范围,让这对十几年的老邻居翻了脸。金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和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接案后,仔细研究卷宗,并联合纠纷所在地的司法所、土地所、村委会到现场实地调查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事件】
前屋后屋两家邻居
修花坛水沟起纠纷
2017年2月,金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了原告姜某诉被告陆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姜某、陆某是前后屋邻居关系。2016年12月,陆某紧贴姜某家北厢房外墙修葺了一个小花坛,日常种菜浇水使姜某家北厢房内墙体经常潮湿渗水。
姜某认为自家的《农村宅基地证》 上明确标注了境界北至厢房外0.5米处,于是,在北厢房外0.3米处修葺了一条排水沟,用于隔绝积水、稳固地基。
这样一来,使得陆某家的花坛面积缩小了。在未经姜某同意的情况下,陆某将姜某修葺的排水沟推倒,使邻里关系陷入了剑拔弩张的状态。
姜某为此报了警,此后两家人争吵不断,村委会几次出面干预调解都没能缓解。2月10日,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陆某清除填在北厢房外0.5米内的泥土,并赔偿损坏排水沟的经济损失800元。【调解】
多方联合实地勘察
明确宅基地分界线
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和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接案后,仔细研究卷宗,通过双方电话沟通,了解了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但是双方各执一词。
姜某称,他有《农村宅基地证》 为证,认定北厢房外0.5米内为他家的房基范围; 而陆某则认为,姜家最初的老房子宅基不应该包括北厢房外的0.5米。这区域在姜家翻建房屋前是属于自家的宅基范围内的,因为邻居多年并且关系和睦,所以姜家翻建房子时对于北厢房外墙比原来向外突出0.15米也没有介意。
为弄清真相,调解员联系了当地村委会主任,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宅基的实际情况,仔细了解村调委会前几次调解的情况。调解员认为,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姜某北厢房外0.5米处的界线认定上。虽然姜某有《农村宅基地证》 的有力证明,但陆某所说的历史情况也不容忽视。为了了解真相,法官和调解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法官和调解员联合当地的司法所、土地所、村委会到现场实地调查调解。调解当天,吸引了不少邻居前来围观,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也来了不少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和调解员一面安抚双方情绪,一面请土地所的工作人员对双方宅基地的勘界进行明确。
根据测量结果,镇土地所工作人员肯定了姜某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与实际相符,明确了姜某家的宅基北境界确至厢房外0.5米处,而陆某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被家人拿去了为由,并未提供有效的证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调查结果,陆某虽心有不服,但在事实面前也只能勉强接受勘界的结论。然而对于姜某的提出的清除北厢房外0.5米内的泥土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难以接受。
为彻底化解两家的邻里关系,调解员与村委会负责人协商,由村委会负责将陆某损坏的排水恢复原样,这样既平复了陆某对历史遗留问题所产生的负面情绪,也给了他一个体面的下台阶梯。同时,调解员又建议姜某撤诉。最后,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陆某、姜某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点评】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历史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引起了双方当事人的互相抵触情绪。涉宅基纠纷仅靠调解员说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在调解过程中,土地所人员现场勘测,使当事人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 村委会人员在调解时从中迂回周旋,并解决了排水沟的恢复问题; 司法所人员在制定解决方案时给出了合理意见。经多方联合办案、共同调解,化解了矛盾。
调解员体会到,调解要合“情,理,法”,纠纷解决要彻底。调解工作除了要合法外,还要做到合情、合理,这样才能为当事人所接受。调解中,还要注意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通过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是前后屋邻里关系,诉诸法律会使双方关系僵化,对于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日常生活可能会产生影响。因此,调解工作不仅要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更要使双方握手言和,恢复原来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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