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
张阿婆的儿子与朱女士结婚后与张阿婆同住。按照相关政策,婚姻达到一定年限后,外来媳妇的户口可以迁入上海家庭。在媳妇朱女士刚符合享受落户相关政策时,张阿婆即在第一时间将其农村户口迁入自己家里。一年后,朱女士与张阿婆的儿子离婚,搬出去住了,但户口一直留在张阿婆的家里,导致张阿婆出售房子受阻。
于是,张阿婆向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调委会求助。调解员受理后,第一时间前往张阿婆所属居委会了解情况,并与朱女士沟通安排调解。在调解员多次调解下,朱女士与张阿婆终于达成共识,在签调解协议当天就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了却了张阿婆的一桩心愿。
【事件】
婚后与婆婆同居住
离婚后户口无处迁
家住普陀区长风地区某小区张阿婆的儿子于2001年与朱女士结婚,婚后与张阿婆共同居住。虽然双方均属于再婚,但张阿婆还是为儿子婚姻倾其所有,用尽了自己的日常积蓄。2011年,按照相关政策,朱女士户口自外地迁入张阿婆的户内。
张阿婆早年丧偶,居住房屋产权为张阿婆一人所有。2012年,朱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与张阿婆儿子离婚,并搬至外面居住。张阿婆一直要求朱女士将户口从其房屋迁出,但遭到朱女士的拒绝,甚至拒接张阿婆的电话,张阿婆为此身心疲惫,身体每况愈下。
2016年,张阿婆欲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由大换小,由市区换到郊区,从中获取置换差价用于养老之用,但苦于朱女士户口在该房在内,导致张阿婆的想法始终不能如愿。无奈之下,张阿婆只得向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调委会求助,要求朱女士尽快将户口迁出,以便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但朱女士以“上海无房、无亲人”为由,拒绝户口迁移。
【调解】
采用“背靠背”方法
劝老人作适当补偿
在调解会上,张阿婆心情焦虑,表现出急于将房屋出售置换的念想,态度很坚决,逼着朱女士在几天之内必须将户口迁走。而朱女士态度也很强硬,逼问张阿婆:“我在上海一无房子二无亲人,我的户口往哪儿迁?”调解员与居委干部核实情况后,考虑到朱女士的户口确实无处落实,让张阿婆和朱女士先回去,另定时间再协调。
第二天,调解员和居委干部一起前往朱女士户口所管辖的派出所,向相关领导求助。得知张阿婆和朱女士的情况后,领导表示要调查核实后给予答复。
几天后,调解员意外接到社区民警通知:“考虑到张阿婆的特殊情况,朱女士的户口可以作为特事特办,迁入派出所的公共户口内。”得知这一消息后,调解员认为该纠纷就此可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了,即将张阿婆和朱女士召集到居委会,让她们备齐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料,朱女士突然以“居住权”为由,提出要张阿婆支付30万元,否则拒绝办理户口迁移。
见此状况,调解员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做两人的思想工作。“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朱女士户口在该房内,尽管与你儿子婚姻已经解体,但她在上海无房,所以在该房内是享有居住权的。”调解员劝张阿婆,现在好不容易她有地方落户口了,你支付相应的钱款视为对她户口迁移及放弃居住权的补偿,也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如果她不要钱,也不迁户口,那样就麻烦了。“当然也不是她要多少就给多少,我们也会做她思想工作的。”
通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张阿婆终于同意支付补偿款,但表示最多给10万元。张阿婆称,就是因为没有钱,才考虑将房屋置换差价用于养老之用的。
回忆婆婆当年诚意
劝媳妇作适当谦让
随后,调解员又耐心劝导朱女士:当年依据结婚的年限,你刚刚符合享受落户相关政策时,张阿婆就在第一时间将你外地农村户口毫无条件迁入上海,对你的人生来说也是一个转折吧?上海在外来媳妇不计其数,不是每个家庭都愿意接受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哪怕是上海本地人的婚姻,有些家庭也不接受媳妇户口迁入。
“你的户口迁入公共户口内,户口还是在上海,只是换了个地点而已,对你的人生没有任何影响。”调解员对朱女士说,张阿婆就是因为没有什么积蓄,才想通过房屋置换的差价来用于养老。对她来说,房屋换得又小又远,生活质量和医疗条件肯定不如现在,你提出要30万元,你觉得她有这个能力支付吗?“你户口到上海不满一年就提出解除婚姻,这对张阿婆也是一个沉重打击,至少她为你们的婚姻倾其所有积蓄。”
调解员希望朱女士看在张阿婆无条件地将她的农村户口迁入上海的分上,希望朱女士也能作出一定的谦让,在张阿婆能承受的范围内,对她稍作一些补偿,然后将户口迁移。
经过长时间苦口婆心的劝导,朱女士与张阿婆终于达成共识:张阿婆愿意一次性补偿朱女士相应数额的户口迁移费,朱女士也愿意于签人民调解协议书之日,当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成功后,张阿婆一次性支付朱女士户口迁移费。
通过调解员多次做思想工作,张阿婆纠结已久的房屋置换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张阿婆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连声向调解员道谢。
【点评】
家庭矛盾繁琐复杂
化解纠纷尽心尽力
面对形形色色繁琐复杂的家庭矛盾,调解员一定要秉持一份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心。在有些矛盾老百姓无法走司法途径解决的前提下,调解员一定要想法设法扩宽调解思路,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协调,把老百姓的难事当做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不畏艰难、不辞辛苦、尽心尽力地来化解。
当老百姓对调解员的辛勤付出和调解结果表示感谢时,也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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