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物业房产

2018年04月23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94

  父母出资购房,法院能否查封

  几年前父母用我的名义,动用我的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

  由于我是独子,父母打算将来把这处房子留给我,因此买的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但我并没有出过钱。

  我父亲最近和张某有经济纠纷,张某称已得知该处房产是我父母出资购买,并仍在不断归还贷款,因此如果我父亲不还钱,他就要去法院申请查封甚至拍卖这处房产。

  请问律师,这处我名下的房产,法院能否进行查封甚至拍卖?

  ——顾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这处房产既然登记在顾先生的名下,就应当属于顾先生的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会进行查封。

  从法律角度看,这处房产应属于父母对顾先生的赠与。

  除非张某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顾先生父母系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张某才可以要求法院撤销顾先生父母对他赠与房产的行为,进而才可要求进行查封和拍卖。

  小区停车混乱,咨询车位归属

  我们小区是多层的商品房,开发商在两栋楼之间的空地上两边各划出一些位置做停车位,中间余下的部分作为通道。

  购房合同上没有提到停车位的权属问题,这些车位平时都由物业公司安排出租及临时停放,但物业公司并没有妥善管理,很多小区外的车辆将这里当做了停车场。

  请问律师,这些停车位是否有产权?产权应归谁所有?

  ——赵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实践中,车位的权利状况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可以取得产权登记的车位,一般是地下车库的车位,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后可以取得产权登记。

  二是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区域,设置车位后出售或出租给业主,此时业主可取得专有的使用权。

  三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原则上来说物业公司无权将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给特定业主,小区业主享有平等的使用权。

  赵先生所询问的车位似乎应属于第三种情况,这些“车位”本身是没有产权的。

  出售房屋受阻,咨询相关问题

  王某和丈夫有三个子女,王某去世后,丈夫想将所住的大房子出售,另买一处较小的房子。但子女意见不一,有人不同意出售,说房子也有子女的份额。

  请问律师,这处房子没有全部子女的同意,是否就不能出售?

  ——谭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王某虽然去世了,但其和丈夫共有的房屋,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若王某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部分,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来共同继承。

  也就是说,该房屋不仅有王某丈夫的个人财产部分,也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所以,在出售该房屋时,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出售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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