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去年本市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4477件,处罚金额逾4.7亿元

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将统一管理

2018年05月07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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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2017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4477件,处罚金额逾4.7亿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拘留及涉嫌犯罪案件86件。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对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本市正在进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接受本市范围内人民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的赔偿金或环境修复费,由管理人通过招投标聘请具备环境修复能力的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据了解,2017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4477件,处罚金额逾4.7亿元。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同时,本市积极推动环境损害鉴定,培育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所需的制度土壤。市环保局表示,今年1月1日起,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损害鉴定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目前,市环保局已经初步起草完成《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根据国家有关方案的要求和授权,结合上海实际,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能力建设及技术体系、与公益诉讼的制度衔接等问题进行研究。

  市环保局认为,环境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及鉴定资金往往数额巨大且无稳定充足的来源; 胜诉后赔偿款或修复费如何管理,如何及时有效应用于生态修复仍缺乏规范。亟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诉讼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和生态修复费用使用,予以制度性的保障。市环保局透露,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接受本市范围内人民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的赔偿金或环境修复费,明确资金管理人,规范基金的来源、管理、使用规则,由管理人通过招投标聘请具备环境修复能力的专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而环境公益诉讼中,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确定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 评定因果关系; 评定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等专门性问题,但目前,本市仅有环保部推荐的市环科院从事环境损害鉴定,尚无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为此,市环保局与市司法局联合推进此项工作,在已开展的设立专家库的基础上,待司法部发布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在机构鉴定程序、时间和费用等问题上进行规范,鼓励和支持依托优质资源设立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

  据悉,针对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难点和短板,近期,市环保局将与市检察院签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双方将共同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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