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无业者骗取贷款“手续费”

2018年05月08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522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沈成彦

  被告席上,三十多岁的毛某孤零零地站着,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毛某回望空荡荡的旁听席,落下悔恨的泪水……

  因为谎称在银行有特殊关系,能帮人申请贷款,毛某收取了购房者15万多元的“手续费”。事件败露后,毛某远走泰国,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房贷遇阻“能人”出手

  2012年底,购房者林先生在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他曾有信用卡逾期未还的不良记录,银行不予批准房屋贷款申请。然而,购房程序已进行到一半,如果无法按期付款,不仅购房计划泡汤,林先生还要承担一笔高昂的违约金。无计可施的林先生向中介小志求助。

  小志想起自己曾遇到过一位办理房贷遭遇相同麻烦的客户,听说对方最后通过关系搞定了贷款。于是,小志便将客户毛某介绍给了林先生。

  毛某声称自己认识银行内部办理房贷的工作人员,只要适当操作一下就可以办理贷款,但需要一笔手续费。林先生当天下午即从 ATM 机上取出2500元作为定金交给毛某,并约定等她准备好委托代办银行贷款的中介合同后再联系。

  揭开画皮

  手续费挥霍一空

  其实毛某根本不认识什么银行工作人员。叛逆的她大学毕业后,因得不到父母理解离家出走。她曾开过公司,但后来公司破产欠下巨额债务,失去工作的她每天就在家应付上门催讨的债主。没有稳定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毛某只得靠透支信用卡和借高利贷度日,2011年,她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父母为帮其还债甚至卖掉了唯一的房子。

  眼见2500元来得如此容易,毛某一发不可收拾。她以虚构的“上海恒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自制了一份《委托代办银行贷款合同》,不到2天便与林先生签订了所谓的委办合同,承诺三个月内帮他向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约定收取服务费7万元、手续费1.5万元。在林先生签字确认后,她又用电脑制作了假公章加盖在合同上。正是这份足以乱真的合同,让林先生放松了警惕。

  在随后的一个月内,毛某先后4次向林先生收取了“服务费”总计6万余元。其间,林先生多次询问贷款进度,毛某表示非常顺利。3月28日,毛某告知林先生72万元的贷款银行已经批下来了,在收了1万余元“服务费”后,毛某约林先生4月2日在房屋中介公司见面,签订银行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后,林先生本以为大功告成,谁知,4月16日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买卖手续当天,毛某以“银行办事人员不在”“负责盖章的领导出差”等种种借口推脱,迟迟拿不出72万元的银行批准贷款合同,当天交易失败。于是,林先生要求毛某归还之前索要的服务费和手续费,但是钱早就被毛某挥霍一空。林先生这时才意识到情况不对,急忙上网查找毛某的公司信息,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上海恒宇投资有限公司”,这一切全是毛某为骗取钱财虚构出来的。惊觉自己上当受骗的林先生立刻报警,警察当天便将毛某抓获。

  远走他国

  数罪并罚

  在取保候审期间,毛某为逃避罪责,一路南下潜逃至广西、云南等地。她原本计划在潜逃期间攒齐欠款,再回上海自首,以减轻处罚,但在网上发现自己的追逃信息后,毛某惶恐不安,不敢继续待在国内,于是,她想办法偷渡到泰国,利用自己的英语特长在当地找到一家私人旅行社做导游,同时兼职一些英文翻译工作。虽然挂念在国内的父母,但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毛某不敢与任何人联系。

  2017年底,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发现了逃亡近五年的毛某。于是,中国公安部与泰国警方合作,对毛某展开抓捕。

  今年4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毛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毛某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在缓刑期内犯新罪,故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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