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应梦轩
一张廉价收购而来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当成电信诈骗的收益“桥梁”; 一次偶然的机会,曾经的卖主意外发现卡上凭空多出96万元……对于这飞来的“财运”,贪心的魏某遂伙同两个朋友,通过个人银行卡挂失补办,轻而易举将这笔巨款占为己有。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魏某、屈某、高某三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不等。
“老板”授意转走巨款
郑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财务。去年7月11日,郑女士正在办公,突然有一个QQ对话窗口弹了出来。对方自称是公司老板赵明(化名),在询问了公司账户资金后,赵明说要支付合同保证金96万元,遂给了郑女士一个账户让其汇款。与出纳等人说过此事后,郑女士便将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一个叫做“魏某”的账户内。
然而事隔仅两天,在公司的例行晨会上,当郑女士汇报近期公司的财务往来时,这笔96万元的转账却被老板提出质疑。恐慌之余,郑女士转念想到,老板此前从来没有在QQ上布置过工作任务,只是同事之间平时用QQ 联系而已。意识到可能遭遇诈骗的郑女士立马前往派出所报案。
根据郑女士提供的银行账号及姓名,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那么魏某就是假扮老板,实施电信诈骗的幕后黑手吗?其实,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卖银行卡撞“大运”
去年7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魏某在街边的电线杆上看到一个收购银行卡的小广告。彼时囊中羞涩的他联系了对方,并于次日前往银行开办了一张借记卡,并以150元的价格成功交易。
几天后,魏某无意间和朋友高某及屈某说起这“赚钱之道”。由于开办银行卡时魏某顺带开通了手机银行,屈某当时便提议,让魏某通过手机银行查看那张卖出的银行卡里有没有钱。
这一登录,可把魏某高兴坏了!交易记录有一笔5000元的转出,卡里还有95.5万元!看到这么多钱,三人的贪念渐起,立即开始合计如何将这些钱占为己有。
据魏某交代,当时屈某提议,让她将卡片挂失,再将钱转出来,拿到的钱三个人平分。
于是,魏某当即打电话到银行将该卡挂失,又于第二天到柜台办理补卡,因身份证丢失无法补办,三人还一起回了魏某老家,陪魏某办好临时身份证后,马上去银行办了新的银行卡,并将卡内账面上的95.5万元转入新卡。
合谋将巨款占为己有
飞来的“财运”总让人有些不安,三人都担心一张卡上进账太多钱会被银行盯上,于是便想着快些把钱转移了。按照协商好的比例,魏某通过取现、多次转账、转入不同银行卡等方式分钱。为防行踪败露,三人还一起搬了家。
原以为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可就在几天后,三人卡内的钱全部被冻结。直至案发,警方在三人住处扣押现金39万余元赃款及用赃款购买的电子产品及金饰品,冻结卡内40余万元赃款。
到案后,魏某等三人均供述不知银行卡内95.5万元的资金来源,三人对涉案钱款并无代保管义务,该笔钱款亦非遗忘物。但检察机关认为,魏某等三人明知95.5万元是他人财产,因产生贪念,合谋以挂失后补办卡的方式,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取走该卡内他人的95.5万元存款并将该笔巨款分赃占为己有。魏某等三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及秘密转移占有他人财产的客观行为兼具,因此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闵行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本案中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警方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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