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比特币平台遭管制后遣散员工

2018年05月15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376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随着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增强,大批比特币交易平台在中国被叫停。本市就有一家经营比特币交易的公司,因为该原因而不得不停业,并与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该公司认为自己的解约行为“事出有因”,不需支付员工赔偿金。为此,该公司还将讨薪的员工告上了法院,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海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是一家经营比特币交易的平台企业。据该公司介绍,公司唯一经营的业务就是比特币交易,并取得“FreeWil-lex自由意志数字货币交易软件”的著作权证书。张明(化名)作为高级android软件开发工程师与该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每月支付张明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等在内的21000元薪水。合同上还约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C.甲方(即原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

  然而随着比特币交易的风生水起,由此引发的金融风险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这一新规无疑给所有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予以了“釜底抽薪”的一击。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浦东经侦支队、上海市金融办、浦东新区金融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会议,约谈了包括该网络科技公司在内的六家从事比特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公司,明确要求该公司关闭该交易平台。禁令发布后,同一天该公司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并自当日起不再营业。公司表示,当天公司就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告知员工解散决定并安排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事宜。9月13日、14日,公司与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认为自己的解除行为并非违法解除,不需支付员工赔偿金。

  但张明对于自己“被炒鱿鱼”并不甘心,在他看来公司不仅有比特币业务,还有其他业务,经营范围广,因此公司解散的理由不成立,且公司只是被责令关闭比特币交易平台,并没有被要求关闭公司,因此公司的解约行为违法。为此,张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假折薪、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仲裁机构支持了张明的请求。但网络科技公司不认可仲裁结果,于是又将张明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向张明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中载明“……以上监管部门的要求致使本公司的业务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本公司将申请破产清算。鉴于此……,解除本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系因监管部门责令关闭运营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经营,将申请破产清算。但公司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宣告破产。因此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属于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因此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其应当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张明工资、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6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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