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日本报刊发的报道,笔者总觉得十分眼熟,仔细回忆,原来30年前就有这套玩意儿了,那时的名称叫“还本销售”。对照今天的“购物返现”,不过是“旧瓶装新酒”罢了。
记得那时的“还本销售”也很有诱惑力,比如:买了吸尘机付款后,吸尘机归顾客,只要保留发票,三年后凭发票,可向商家取回全额的货款,等于借款三年,利息即是送你一台吸尘机。结局如何?没到三年,商家早就关门大吉,人去楼空了。
想不到,这种“阿诈里”式的骗局如今会死灰复燃,真是令人惊叹不已。
笔者认为,消费者购物消费,千万不能抱有贪小利的想法。古今中外,各种各式骗子的套路千变万化,有一条是共性,那就是利用贪小利的人性弱点,设计种种“利益”诱饵来设置陷阱,让你上当受骗。
天上不会掉馅饼,奈何信它者总是大有人在。更为深层的原因,大抵是一些人爱贪便宜的心理在作祟,明摆着是个“套”,却偏偏还要往里钻。
其实,遇到类似诱人的“幸运”时,建议大家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商家,我会莫名其妙地做这种让顾客“买东西还能赚钱”的赔本买卖吗?
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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