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姚彦静
本报讯 始终拍不到的上海车牌是许多“有车一族”的心病,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市民潘某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急于获取沪牌的心理,谎称自己可通过国拍公司内部调剂的方式获得车牌,骗取多名受害人共计100万余元。日前,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10年9个月。
2017年4月中旬,胡小姐多次拍牌照未果后,在同事的介绍下,认识了潘某某。潘某某是上海本地人,她向胡小姐承诺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搞到沪牌。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急于给车上牌照的胡小姐不疑有他。二人商定,除去按照当月均价拍牌所需正常费用,胡小姐还要另外付好处费1万元。潘某某解释:“这1万元是用来疏通关系的。”潘某某给了胡小姐一个银行账户,户名为潘某某个人。
不到半个月,胡小姐就接到潘某某的消息:车牌办理成功,马上就可以办理额度手续了。胡小姐听了欣喜若狂,立马通过微信将1万元好处费转给了潘某某,还热心地将自己需要办沪牌的好朋友介绍给了潘某某。
加上原先拍牌支付的费用,胡小姐一共支付给潘某某14万余元,但却始终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沪牌。她心生怀疑,找到潘某某质问。潘某某将手机里与所谓“国拍行财务人员许老师”的四次转账记录和与其他内部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给胡小姐,这才暂时打消了她心中的疑虑。
转眼过去半年,胡小姐和支付了定金的好朋友王女士都没有等到沪牌。而潘某某一次又一次找理由搪塞,并拒绝还钱,她们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警方报案。
经查,潘某某今年41岁,离婚后做生意失败的她负债累累,其中还包括巨额高利贷。为了还债,潘某某重复抵押了自己两套房产,无计可施的她动了骗钱的念头。
到案后,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原来潘某某根本不认识什么国拍行工作人员,也没有能力帮助他人经非拍卖渠道获得机动车牌。所谓的“国拍财务人员许老师”不过是她的一个债主,而且与“许老师”的四次转账记录截图,除了第一次是真的,其他均为潘某某伪造。为了取得胡小姐的信任,她虚构了财务老师、内部人员等角色,注册两个微信号“自说自话”,伪造聊天记录。
调查显示,除了胡小姐和朋友王女士,本案中还有其他多名受害者。潘某某同样谎称自己可以通过上海国拍公司内部调剂的方式帮助他人获取机动车牌照,骗取多人钱款,共计100万余元。
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咨询了国拍公司相关人员,证实国拍中心制度严格,不能私自调配车牌。
日前,普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10年9个月,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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