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律师圆桌

空姐搭车遇害,平台该担何责

2018年05月21日 B08 :律师圆桌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847

  资料图片

  ■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近日,“空姐深夜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持续引起关注。遇害空姐父亲表示,将追究顺风车公司的责任。

  对此,滴滴平台也表态,会对全国的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并会对遇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滴滴平台在事件中主要存在哪些疏失,又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该案刑事程序终结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和晓科: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其中就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因此,本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确认已经死亡,那么本案的刑事诉讼程序将就此终结。

  同时,这也意味着被害人家属可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权利。

  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因此起诉索赔的对象首先可以是滴滴公司,其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因为有报道说相关车辆登记在犯罪嫌疑人父亲的名下,使用的滴滴账号也属于他。

  顺风车不同于网约出租车

  在相关政策和法规层面,对顺风车作了特别规定,并把顺风车与其他类型的网约车进行了分开说明。

  潘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顺风车作了特别规定,并把顺风车与其他类型的网约车进行了分开说明,即“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的这部指导意见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具体规范,应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制定。

  《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中规定,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其驾驶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合乘信息,合乘行为以通勤时段为主,合乘服务提供者每日合乘趟次不得超过4次。

  上述意见中还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同时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业务的,其合乘业务客户端应单独设置。

  杜绝名不副实的“顺风车”

  作为平台来说,一定要从制度层面杜绝以顺风车为名进行营运的情况。

  和晓科:合乘或者说顺风车是一种较为环保的出行方式,因此国家在法律和政策方面是加以鼓励的,相对来说门槛也比较低。

  但是作为平台来说,一定要从制度层面杜绝以顺风车为名进行营运的情况。

  除了加强监管之外,我认为司法层面应当形成这样的共识:如果有人专职开“顺风车”,平台却未能发现和制止,那么一旦发生意外,平台应当比照承运人来承担责任。

  滴滴应承担补充责任

  在顺风车业务中,平台的角色类似于居间服务,甚至可能是免费的居间服务,这和作为平台直接 运营并收取提成等费用的专车业务还是有显著差别的,这就决定了滴滴仅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李晓茂:本案涉及刑事犯罪,被害人是遭受不法侵害而死亡的,直接侵权人是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滴滴”方面,我认为要从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两方面来加以分析。

  从法律责任来看,滴滴作为平台方的确存在一些错漏和疏失。主要包括:

  顺风车在非通勤时间载客,以及合乘趟次可能超过规定限度,已涉嫌非法营运。

  平台对登记人和驾车人信息以及“人车一致”的审核可能存在疏漏。

  按照滴滴公布的自查信息,此次空姐遇害案件中,接单账号归属于嫌疑人父亲,且正常通过了滴滴顺风车注册时的三证验真、犯罪背景筛查和接首单前须进行人脸识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刘某属违规借用其父顺风车账号接单。

  平台对已经接到的涉及性骚扰的投诉处理不力。

  嫌疑人刘某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平台中对乘客信息和评价的不当披露,客观上可能为驾车人“挑客”乃至挑选侵害对象提供了帮助。

  平台对乘客遇险时的求助等措施存在设置、告知等方面的不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其责任类似于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责任。

  但这主要针对的是专车业务,在顺风车业务中,平台的角色类似于居间服务,甚至可能是免费的居间服务(如果滴滴未向双方收取费用),这和作为平台直接运营并收取提成等费用的专车业务还是有显著差别的,这就决定了滴滴不会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而是仅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不过,作为一个大型网约车平台,滴滴除了法律层面的责任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亟待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加以弥补和完善。

  ■相关报道

  顺风车被曝存在新漏洞 上车前就知道你“美不美”

  据媒体报道,“空姐乘滴滴遇害”一事引发全民关注,为此滴滴对外宣布,“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

  同时随着舆论发酵,不断有人曝光,称在顺风车平台上乘客被贴上种种“标签”,甚至还有一些露骨评价。司机可以通过这些标签,知道你声音甜不甜、素颜美不美、是否一个人乘车……

  一位滴滴司机向记者演示了发起顺风车接单时的页面。

  接单前,这名司机可以看到乘客的性别、头像、“几零后”、所在行业等信息。不过这些信息都是依据乘客个人对于信息的完善情况而定。一个可以确定的信息是,司机可以清楚知道乘客有几个人。

  此外,这名滴滴顺风车司机还可以看到此前司机对乘客的评价。

  在司机对乘客的评价中,有些评价可能相当露骨。

  网友在社交网络晒出的一张“我的顺风车”截图中可以看到,在“声音很甜美”“颜值爆表”等标签评价下,还有一些露骨的留言评价,例如“安静的美少女”“美女下车时丝袜容易走光看得想入非非”“她有男朋友了”“聊得开心,喜欢旅游”等评价。

  除了评价,值得注意的是,顺风车入口页面还设置有“免单”功能。如果两人聊得非常对脾气,车主就会大方地挥挥手:“哥心情好,不收钱!”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曾根据滴滴公布的大数据分析得出,男车主愿意给女乘客免单的比例达67%,是男乘客的2倍,此外,深夜(22:00-23:00)是一天中最容易发生免单的时间段。

  一名网约车业内人士表示,滴滴顺风车司机与乘客的“互评”功能,尽管初衷是强调社交,但对这些评价平台缺乏有效的管理,“平台应该加强对评论内容的审核与管理,过度偏离乘车过程本身以及露骨的评价,平台应该设置屏蔽功能,或者对司机做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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